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作为一名未家庭法官,在审理继承案件时,往往会对逝者的家庭成员情况进行细致的调查,也经常会在不经意间开启一段当事人家庭尘封多年的往事,或喜或悲。今天要讲的故事,是我成为法官后受理的第一个继承案件。所幸,这个故事最终以令人欣慰的“大团圆”收尾。

缘起

老房继承遇困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是一起法定继承纠纷。原、被告是一母同胞的四个兄弟姐妹,父亲已逝,母亲在2015年过世。案件的继承标的是登记在他们母亲名下的一套售后公房。说是继承纠纷但在我第一次联系原告时,原告就明确表示关于房屋的继承四个兄弟姐妹没有任何争议,大家都同意房屋由自己继承;他们曾前往公证处办理,但公证处最后却没有为他们办理继承公证。

既然你们家庭内部已协商一致,公证处为什么没有办理?收费还相对较低。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是我的第一个问题。随后,原告慢慢说起其中的缘由……

难点

父亲的一段往事

原、被告的父亲吴某于1998年过世,过世前本案所涉的房屋已经购买为产权房,所以该房屋在法律上应为其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要对房屋进行继承,就要将原、被告父母所有的子女全部找到。

问题的症结就出在 父亲吴某 身上……

吴某出生在旧社会,因家里条件尚可,就给他娶了“两房太太”。解放后,因为《婚姻法》要求一夫一妻制,所以吴某选择了与“二太太”登记结婚,但平时往来于两房之间居住生活,且与两房太太都育有子女。

本案的 原、被告 正是“二太太”所生的子女。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原、被告在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时,公证处查询到了原、被告父亲吴某老户籍档案中与“大太太”的婚姻关系,因此没有进行公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据原告所述

在父亲去世前,其实两房子女之间还是有走动和联系的,但是随着父亲过世以及上世纪90年代末上海徐家汇地区大规模动迁,两房之间彻底失去了联系。现在如何找到“大太太”那一支,一家人完全没有头绪。

调查

从老户籍档案“顺藤摸瓜”

听到这里,作为承办人的我一阵头大——茫茫大上海到哪里去找吴某“大太太”的子女与后人啊!虽然有此前公证处调取的“大太太”一家的户籍材料,但毕竟是上世纪60年代的户籍摘抄——没有身份证号码,无法在系统内精确查找。

如果继承人缺失,按照法律是无法进行继承诉讼的。的确,作为一名法官,从法律上讲完全可以以继承人缺失为由,驳回原告的起诉。然而,看着面带愁容、两鬓斑白的原、被告,我仿佛看到了自己的父母……

如果现在坐在原、被告席上的是我自己的父母,他们的心情会是怎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想到这里,我还是决定试着帮原、被告找一下“大太太”的子女或后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我先从那份老户籍摘抄入手,通过上面的名字和出生年月在人口系统内挨个查询了其子女的情况,但是由于查询结果不唯一,无法确定谁才是我要找的继承人,只能另寻他法。这时我注意到那份老户籍档案内,有一栏户口“迁往何处”的信息。是不是可以以此为突破口?于是,我以这份户籍摘抄为“起点”,前往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查询户籍内档,并按照内档记载的户口迁出地继续前往下一家派出所查询……

通过这样原始的查询方式,其中一个子女的户籍迁移路线渐渐清晰了起来,最终确定了现在的户籍地址和身份证号码,并通过实有人口系统查询到了该子女的现住地。

结局

二十年后的“大团圆”

查询到地址后,为了避免当事人间的误会,我把地址交给了原告,建议他先和对方叙叙旧,了解一下对于房屋继承的意见。接下来一个月的等待期中,我的心情是既好奇又紧张——好奇的是,二十年没见了,他们是否还认识对方;紧张的是,毕竟涉及到一套中心城区的房屋继承,双方会不会因为财产利益的纠葛反目成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终于,在周四的一个早晨我接到了原告的电话。电话中,原告抑制不住喜悦的心情,他按照我给的地址见到了那位同父异母的兄弟。双方聊了之后才知道,原来父亲吴某去世后,对方几个子女也曾尝试找寻他们但未果,现在能够重逢大家都很开心。对于房屋的继承,“大太太”的子女也很通情达理,认为房屋属于原、被告家庭,他们愿意放弃房屋的继承权。就这样,时隔二十年,这个大家庭在父亲吴某去世后又一次团聚了,调解时双方感慨万分,表示以后一定要定期相聚。

最终,在法院的组织下,双方签署调解笔录,案件顺利调解结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是我遴选成为法官后承办的第一个继承案件。没有想象中的激烈辩论和严谨推理,但却需要能够变通解决问题的思维和一颗为民服务的初心。特别是当我在调解现场看到两家人久别重逢的欣喜和对人民法院的由衷感谢时,我认识到未家庭的法官除了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外,更需要为群众解决难题的智慧,而这种综合能力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磨砺精进。

“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努力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为当事人多想一些、多做一些、多跑一些,法官要做的案外工作或许并不轻松,但我想只有帮助当事人彻底解决问题,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亲情修复,才能使家事审判真正发挥修复社会细胞的独特功能。

文字 | 颜世杰

照片 | 金文斌

编辑 | 王雨堃 郭萌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