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平安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通 告

(第11号)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强化我区疫情防控措施,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1. 自10月19日起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平返平人员,请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采样和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未主动报备者,一经核实,一律进行集中隔离,隔离期间产生的费用自理。

2. 凡接到协查通知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所在社区(村)和单位,并主动配合协查工作,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相关信息,有拒不报备或不配合等情形,一律进行集中隔离,隔离期间产生的费用自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疫情期间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组织或参与各类聚集、聚餐、聚会,原则上不准离开本地,一律禁止“走读”。

4. 对疫情期间不履行报备程序私自进入平安区的人员,将严格按照疫情管控要求,一律进行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费用自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 即日起,我区将组建由公安民警等人员组成的联合巡查队,全面开展村社巡查工作,严查进出人员,对私自进入平安区的人员,一律进行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费用自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海东市平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

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1年11月2日

来源:掌上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