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财产的有效延续,世界上各个国家都有着较为完善的继承法,比如规定继承的人选,继承的费用等等。不过,一般继承法规定的是继承财产、物品等,比如我国规定的继承范围主要有以下几种: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但是在喀麦隆,他们的却大多靠着一种奇怪的习俗来继承,当地的习俗规定,儿子或兄弟可以继承父亲的财产和妻子,他们将这种习俗视为“肥水不流外人田”。
1.需要得到被继承人妻子的同意。虽然有这样的习俗规定,在实施的时候,还是需要得到被继承人妻子的同意,其妻子同意之后,才能够正式继承。比如某位父亲因事故死去了,儿子可以征求他父亲的妻子,询问是否愿意嫁给他,如果父亲的妻子同意了,那么这种习俗就是有效的。一般而言,失去丈夫的妻子们都会同意“儿子”的继承请求,因为她们如果不同意的话,会受到族人的唾骂。
2.第一继承人需要继承被“继承人”的妻子后才能够娶新的妻子。第一继承人可以娶妻,但是需要在继承“哥哥”或父亲的妻子之后,才能够有娶妻的权利,否则会被整个部落的人视为不孝。因此,他继承了被继承人的妻子之后,也需要承担起照料她们的责任。
3.目的是为了“肥水不流外人田”。当地部落由于人口不多,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财富,可能因为分家就所剩无几,人们为了防止妻子们带着财产嫁给他人,因此设立了儿子或者兄弟可以继承妻子的风俗,当地人也因此得以传承。
4.实行的原因是当地人口稀少,实行一夫多妻制度。当地部落的人口十分稀少,加上经济不发达,人们只能通过这样的制度来保证部落的发展和延续。值得一提的是,当地实行的是一夫多妻制度,也就是说,儿子一般继承的是“小妈”,不会继承母亲,而兄弟则可以继承所有的“妻子们”。
5.实际案例。一位当地酋长继承了父亲的70多为妻子,而后又娶了30多个妻子,一共拥有一百多位妻子,生下了300多位孩子,可以说是一个超级庞大的家庭了。
当今世界上,允许一夫多妻制度的国家已经很少了,只有非洲的少数国家还保留着这样的制度,这种继承父亲或兄弟“妻子”的习俗也只是在较为落后的喀麦隆部分地区还在延续着。
朋友们,你们是如何看待这种习俗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呀。
我是桥哥,一个关注世界风土人情的新人创作者,还请大家给我点个关注呀。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