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安宁平静,没有了白日的喧嚣热闹,晚上的一切就像是熟睡了一样,除了黑暗什么都没有。

当然,也正是这样黑暗的环境,让那些白日里无处可藏的邪恶全数露出。确定逃跑路线、逃跑方式、确定杀人方式和一些细节之后,几个重刑犯决定干一件大事——越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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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电影里的情节,而是发生在2014年9月的真实案件。三名重刑犯高玉伦、王大民以及李海伟商议好一切之后,将狱警段宝仁杀死后潜逃,直到几天之后,他们才被警方再次抓获。

这样在电影中常常看到的桥段,居然真的出现在了现实生活当中,可见案件的恶劣程度有多深。狱警段宝仁的惨死,背后不仅是三名凶手的凶残,还有监狱所所长的玩忽职守以及滥用职权。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让我们将视线转回到2014年,那个罪恶的黑夜。

杀警越狱

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我延寿县北郊,有一座两层楼高的建筑物。楼房的装修并不起眼,但周围的高墙和电网却让人们隐隐约约的感觉到,这个地方不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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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延寿县看守所,一个集监舍和办公为一体的建筑,在这里,强奸犯、死刑犯、被拘役管制的人员加上看守监狱的狱警汇聚一堂,犯人们每天过着固定的日子,在这样失去自由的生活中渐渐悔悟。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有悔过之心。此前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的高玉伦已经被关押九个月了,在这九个月中,他无时无刻不再幻想着有朝一日能够重获自由,但法院审判书上的裁定结果就像是一个铁锁一般束缚着他,也让他终生不能动弹。

向高玉伦一样,想要重获自由的还有同舍的狱友王大民李海伟。犯人王大民此前因为故意伤人被判了有期徒刑进了监狱,而李海伟则是因为故意杀人进了监狱。尽管三人各有各的罪行,且王大民李海伟都比高玉伦来得更晚,但三人想要逃走的想法却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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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墙脚,爬水沟,利用各种工具逃出的情节一股脑涌进了三人的脑子里,但这些似乎都不太可取。三人决定先商议对策,而后再具体实施计划。

这栋看守所,一楼关押的是被行政拘留的人员,二楼则是像他们一样的重刑犯的监舍,目前共有十一间。

想要直接猛冲是不太可能的了,唯一有可能的便是利用身边的一切。据悉,在延寿县看守所中,经常有犯人会委托狱警购买香烟,食物等东西,狱警会从中获取一点“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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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似乎成了看守所狱警和犯人之间无言的默契,二者各取所需,看在钱的面子上狱警几乎不会拒绝犯人们的请求。高玉伦摸清楚了这一点,于是将目标定在了狱警段宝仁身上。

案发当天,也就是9月2日凌晨四点多,高玉伦叫醒了狱警段宝仁,并叫他打开了监狱门。据高玉伦表示,当时他谎称要打电话,于是叫醒了熟睡中的狱警。

几分钟后,一边打哈欠一边揉眼睛的段宝仁打开了高玉伦三人的监舍大门,并在离开时忘记了锁门。在戴着手铐脚链的高玉伦跟随段宝仁出门后,王大民和李海伟便偷偷溜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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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宽敞的楼道里,无数个摄像头正在不眠不休的工作着,这让高玉伦感觉到,此地并不是下手的绝佳地点。于是,他一边和段宝仁攀谈着,一边来到了警苑值班室。

约么到了凌晨四点半左右,高玉伦和段宝仁来到了值班室中,在这里,高玉伦趁对方不备,用绳子勒住了他的脖子。就在段宝仁挣扎的时候,王大民和李建伟冲了进来,三比一的对抗,实力终究是悬殊的,结果可想而知。几分钟后,狱警段宝仁便没了声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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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他们从段宝仁的身上找到了脚链和手铐的钥匙,开锁后又在值班室中翻箱倒柜找到了几件狱警服。计划进展到此刻时,并没有人发现任何的不妥,监狱里除了熟睡着的犯人们,便是并没有在自己的岗位上值班的其他狱警。

或许正是这样松懈的环境,才让三人有机可乘。换好警服的三人,心惊胆战的走到了监狱的大门口,一路上的畅通无阻让三人不再警惕,反而大摇大摆离开了看守所。走出一段距离后,直到听到门口鸣枪示警的声音后,三人才开始疯狂逃窜。

逃亡之路

很快,在得知有人越狱后,延寿县看守所迅速进入一级警备状态。印有三人头像的通缉令被发布到了大街小巷,三人无法走大路,只能通过穿玉米地的方式走乡间小路。

眼看着三人一同逃跑实在是有些招摇,于是高玉伦提议分头行动。王大民朝西北方向跑,直到新胜村王家屯,而李海伟则朝着位于东北方向的老家六团镇跑去,高玉伦选择一路向西,没有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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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尽管三人分头行动,但王大民和李海伟很快就被警方抓住了。只剩下了高玉伦一个,警方打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准备以最快的速度解决这件恶性事件。

毫不知情的高玉伦依旧跑着,他不知道自己的两个同僚已然被捕,也不知道自己早已登上了公安局A级逃犯名单,他不敢停下,担心自己会被发现。

就这样,一路狂奔的他来到了倪家屯,也就是在这里,他清楚知道自己已经被通缉了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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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高玉伦来到了倪家屯西向的唐家屯中,饥饿难耐的他再也忍不住,偷偷潜入了一家小卖部后,他喝了两瓶饮料和半瓶啤酒,并在离开之前带走了食物若干。不过令人感到惊讶的是,在离开之前,他往小卖部的桌子上放了一百二十余元钱。

就这样,带着这点口粮,高玉伦又东躲西藏的度过了五天,直到4月11日下午五点左右,他才在延寿县青川乡被公安机关抓获。

审判

被捕后的三人,终于是放弃了挣扎。三人越狱杀警的行为,涉嫌众多罪名,其中包括暴动越狱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

暴动越狱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七条中有规定,指的是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分子,有组织或者是举重形式集体使用暴力手段强行逃脱监狱的行为。同样根据《刑法》规定,暴动越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而三人故意杀人的行为,则同样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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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就被判处死刑的三人,终究是逃不过法律最为严苛的惩罚。最终,经过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处死刑立即执行,而李海伟被判处无期徒刑。

当然,案件还没有结束。由于延寿县看守所所长、副所长的失职,故被判处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关于这两人的罪行在本案中不过多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