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首市团山寺镇小新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卫兵违规发包工程问题。2017年10月至2020年9月,赵卫兵将小新口村鱼池公路、移民点三五组公路、盘山公路路基修整工程,违规发包给袁某某、袁某父子,工程款总价共计22.45万元。赵卫兵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7月,赵卫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江陵县殡仪馆党支部书记、馆长黄平,原副馆长熊羿违规上调遗体存放费和遗体接运费,加重群众负担问题。2019年6月,黄平、熊羿以生产成本及殡葬服务项目变动为由,违规上调遗体存放费和遗体接运费用以弥补殡仪馆亏损,加重了群众负担,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6月,熊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平受到诫勉处理。

3、公安县狮子口镇金狮初级中学教师肖典霞违规组织学生有偿补课问题。2021年3月,肖典霞在狮子口镇采购站内家中违规组织本班17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3月,肖典霞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4、洪湖市汊河镇新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成用,副主任肖业荣、朱忠才截留群众奖补资金问题。2016年10月至2017年6月,刘成用在担任汊河镇新穴村党支部书记、洪湖市新隆水厂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期间,与肖业荣、朱忠才商议,将应分给该合作社社员的6.73万元稻田综合种养“以奖代补”资金,用于合作社和村级日常开支。2021年3月,刘成用、肖业荣、朱忠才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松滋市涴市镇部分村社卫生室在开展诊疗活动中违规收费问题。2020年1月至2020年5月,松滋市涴市镇四兴垸村卫生室室长陈学红、采穴垸村卫生室室长刘明、红光村卫生室室长熊克松、报德寺村卫生室室长郑禹涛、涴市社区卫生室室长杨成举在开展诊疗活动中,对前来就诊的病人分别加收诊疗费3000余元、4800余元、5000余元、900余元、2500余元用于账外支出。2021年5月,陈学红、刘明、熊克松、郑禹涛、杨成举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湖北省荆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