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检察院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运用技术手段,及时发现线索固定证据。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该院检察干警化身河流守护者,上班履职和下班途中,总会留意河流污染问题,河中漂浮的水浮莲、生活垃圾等都是他们的关注重点。发现线索后,及时通过无人机航拍取证,快速固定证据,为案件办理打下坚实基础。今年3月2日,该院干警在履职中发现,漠西排洪河廉村段上游河岸养殖场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动物尸体漂浮其中,肿胀生虫,淤塞河道,臭味难闻。不仅污染区域生态环境,也严重影响人居环境,周边群众反映强烈。该院利用无人机固定了关键证据,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推动畜禽养殖综合治理,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各部门依法行政,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助推群众人居环境改善及农业用水安全提升。

多方沟通协同,凝聚保护合力。办理公益诉讼案,每个环节都离不开多个部门的配合协助。该院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加强内部合作的同时,强化与渔政大队、海警局的交流互通,借助外部力量,共同形成打击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犯罪的合力。该院不断创新办案方式方法,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对办案线索、办案进度、后期环境修复方案进行充分协商、凝聚共识。在办理的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该院3次与阳江海警局海陵工作站、阳江市自然资源局海陵分局等召开座谈会,并联合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持续跟踪问效,实现保护到位。该院持续对每一个案件进行跟踪问效,及时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和拓展保护成果。2020年3月29日,该院曾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提出对新涌河道水浮莲和垃圾及时进行清理工作。该院持续跟踪发现,水浮莲繁殖很快,清理后很快又大量出现。为保证养殖户用水安全,解决农村养殖用水问题,该院开展了“治理水污染、助力乡村振兴”活动,联合平冈农场工作人员一起上船,参与水浮莲的打捞清理工作,并研究制定长效治理方案,进一步推动河流治理实现长效常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