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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召开降低审前羁押率联席会议

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定位,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更新理念,改进工作举措,全面加强法律监督,持续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办案方式更加文明。适应新时期刑事犯罪案件“轻罪大幅攀升,重罪下降”形势,增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破除“构罪即捕”“有罪必诉”“一押到底”的传统观念,对犯罪情节轻微、无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加大不捕不诉力度,让刑罚适用更审慎,人权更有保障。定期对审前羁押情况召开分析研讨会,检察长带队,牵头组织公安机关召开降低审前羁押率联席会议,推动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见真章、出实效。

持续优化“案-件比”,提高司法效率。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实施以来,该院坚持自我加压,坚持能动作为,以求极致的精神办案,挤出案件泡沫,提升办案效率,减少群众讼累。针对办案中“退查”和“延期”两个对“案-件比”影响较大的环节,该院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采取有力举措,压缩非必要环节。在侦查阶段,对于疑难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主动提前介入;在审查逮捕阶段,制作完善的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补强证据;审查起诉阶段充分运用自行补充侦查或主动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争取在审查起诉期限内做好补充侦查工作,避免退查和延期。通过全面履职,办案程序逐渐压缩,司法资源得以节约。

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案质效更加优化。该院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履行好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全面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坚持应用尽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注重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律师到场见证率100%,确保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和合法性。积极探索打造醉驾案件速裁办案模式,适用速裁程序案件平均开庭审理时间为15分钟,有效实现了简案快办、繁简分流。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