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轨道君给大家介绍了什么是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安全保护区是如何管理的,安全保护区内进行作业有哪些严格的规定……
今天,轨道君要跟大家讲解一下在安全保护区内施工,需要办理什么样的手续呢?
# 涉轨施工项目
备案办理指南#
一、实施主体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部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管理办公室)
二、办理依据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
◇《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CJJ/T202-2013
三、受理范围及阶段
1、受理范围
根据《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在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进行下列作业的,作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包括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监测方案、应急预案等内容的安全防护方案,经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同意后,签订安全协议,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对作业影响区域进行动态监测:
(一)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
(二)挖掘、爆破、地基加固、打井、降水、勘察、打桩、基坑施工、桩基础施工、钻探、灌浆、喷锚、地下顶进作业;
(三)敷设排污、排水、燃气、电力等各类管线,搭架管线、吊装等架空作业,以及其他需要跨越或者横穿城市轨道线路设施的作业;
(四)取土、采石、采砂、疏浚河道,以及取用、回灌地下水;
(五)大面积增加或者减少建筑物、构筑物载荷的活动;
(六)电焊、气焊和使用明火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
(七)其他可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活动。
2、受理阶段
施工许可之前。
四、办理流程
1、项目受理
外部作业建设单位与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管理办公室对接,查阅轨道交通相关材料,核实空间位置关系。
2、外部作业类别及影响等级判定
外部作业类别分为基坑类、非开挖管线类和其它类,影响等级依据《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及以下。项目类别及影响等级由外部作业建设单位及其设计单位判定。
3、申报材料准备
根据外部作业类型及影响等级,准备相关报审材料。需安全评估及安全监测的外部作业,由建设单位向市轨道集团发函申请提供轮序安全评估和监测定点单位,由轮序定点单位编制安评、监测报告。
4、资料提交
资料提交:建设单位资料准备齐全后,登录“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上传资料。
网址:http://223.244.92.28:8082。
材料格式要求:图纸为DWG格式,文件为PDF格式。
5、审查
影响等级三级及以下外部作业项目线上审查时限为7个工作日。影响等级二级及以上外部作业项目需进入特别程序组织专家评审,线上审查时限为7+15个工作日。
6、办结归档
审查通过后,影响等级二级及以上外部作业项目由建设单位将纸质版(需盖章)资料提交至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管理办公室归档。
五、其它事项
安全评估、专家论证、安全监测、应急抢险及其它相关费用均由外部作业建设单位承担。
市轨道集团组织方案审查、专家评审、现场监护等一系列工作,并不能取代外部作业单位对轨道交通结构保护的法律责任。
六、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管理办公室)。
受理地址:东方大厦2419室
(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与长江东大街交口东北角)
受理时间: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551-62662815。
《合肥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管理宣传手册》
信息丨地保办
编审 | 李豪 李丽媛
合肥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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