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浙江省一名国企高管被通报处分,此人就是宁波城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芦均辉。此前,身为企业“一把手”,芦均辉在今年8月9日主动投案,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如今,浙江宁波市纪委监委公布了对他的调查结论与处理结果,因严重违纪违法,芦均辉被正式“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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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芦均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党性原则丧失,理想信念崩塌,纪法底线失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宴请;组织观念淡薄,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出入娱乐场所,接受异性有偿陪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长期参与赌博;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
对于芦均辉的所作所为,有关部门在通报中评价道:芦均辉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事实上,宁波城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并不是芦均辉担任过“一把手”的唯一单位。此前,芦均辉曾长期担任宁波城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今年4月12日,宁波市国资委发布人事任免消息,将芦均辉调任为宁波城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结果,仅仅过了不到4个月,芦均辉在新岗位上屁股还没坐热,便选择了主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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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芦均辉的违纪违法情节中,有一条“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十分引人注目。这条问题,在落马官员中显得相对少见。大多数落马干部,要么是借助手中的公权力受贿索贿,要么是贪污国家财产,通过在民间放贷的方式获利,并不是腐败分子的常用手段。
腐败分子如何利用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难道他们真的能在风险极高的民间借贷中做到只赚不赔吗?答案显然没有这么简单。从既往案例来看,涉及民间借贷问题的落马干部,往往都是把这一渠道当作以权生钱的“变现”手段。
“投资了50万,获取的利息就有30万。自己在关系单位搞理财,实际上就是利用职务便利高利转贷。”2018年4月,宁夏担保集团原董事长屠国军落马被查,在纪委审查期间,他主动供认了自己从事高利转贷的违法事实。曾长期担任银行系统领导的屠国军,找关系单位“搞理财”似乎有着天然的便利,但事实上,其他系统的干部也能利用这一手段。
一直在公安系统工作的宁夏公安厅原副厅长贾奋强,也把高利转贷作为敛财手段之一。法院认定,贾奋强为了牟利,通过其朋友以签订虚假房屋装修合同的方式从银行获取贷款300万元,贷款月利息5厘。贷款发放后,贾奋强立即以2分5厘的月利息将300万元转借给一家小额信贷公司。几番续贷续借后,贾奋强以此牟利100余万元。
一位落马干部在纪委调查期间供认,“自己受身边其他领导做法的影响,开始做起了‘信贷生意’。”领导干部之间互相“影响”,这说明公职人员参与高利转贷已经并非是孤例或个案。据《半月谈》报道,近年来,广西、宁夏、浙江、云南等多地都出现了领导干部高利转贷被判刑的案件。
据报道,在领导干部高利转贷案中,转贷时的年利息常常高达30%至40%。如此之高的利息,既不受法律保护,也不符合市场规律——毕竟,世界上从来没有高收益、低风险、几乎只赚不赔的买卖。那么,借钱的老板们为何甘当“冤大头”呢?答案当然与“权”有关。
领导干部违规借贷,表面上是借钱,实质却是借“权”。在“民间借贷”的掩护下,他们得以大搞利益输送、权钱交易,自以为不会被发现。但是,这些“障眼法”终究会被纪检监察部门的火眼金睛看穿。
资料来源:澎湃新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半月谈等
延伸阅读
因怀疑医院院长长期受贿手里钱多,当地卫计委一公务员竟组织同伙两人,冒充纪委人员,将这名院长绑架拉进山洞里,抢走10万元,还逼迫其写下受贿的材料后才释放。
10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刊文《斩断围猎与被围猎的黑色利益链》,剖析广西来宾医疗卫生系统窝案,让四年前震惊来宾的“医院院长被绑架案”再次回到公众视野。
广西来宾市人民医院前后两任院长周方、杨文彬接连落马,当地医医疗卫生系统窝案涉案5000余万元,卫生系统76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这一这一黑色利益链的关键性线索,竟然源于一起绑架案,被绑架的正是来宾市人民医院时任院长周方。而绑架者竟是时任来宾市卫计委主任科员韦树峰。
虽然案发后这份“材料”被劫匪销毁,但韦树峰落网后,交代了周方被逼迫交代的受贿情况,却成为来宾市纪委监委掌握周方受贿证据的关键线索。最终,这起医疗卫生系统窝案被破获。
韦树峰和两名同伙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12年不等,分别并处罚金4万元。
周方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万元,他被查出受贿共计1810.6万元,另有939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卫计委科员冒充纪委干部,绑架医院院长
2017年12月28日,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法院对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绑架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韦树峰和两名同伙有期徒刑11年至12年不等,同时分别并处罚金4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韦树峰、陆勤抢劫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韦树峰案发前是来宾市卫计委主任科员。由于工作关系,他认识了时任来宾市人民医院院长周方,他认为周方担任院长多年,应该收受了不少的贿赂,如果将其绑架,勒索一笔钱财,对方可能不敢报案。于是,他召集了同伙韦海珠、陆勤,多次到周家附近踩点。
2017年2月15日晚,韦树峰跟两名同伙携带手铐、绳子、铁链等工具,开着租来的一辆小轿车到周方家门口蹲守。
次日凌晨,周方回到家门口时,被韦树峰和同伙从身后突然袭击,用东西套住头,捂住嘴巴强行塞进小轿车里。随后,3人将车开到兴宾区乡镇的一处山洞内。这伙人冒充纪委人员,逼迫周方说出到底收受过哪些人的贿赂。三人还将周方吊起来用鞭子抽打,抢走了其随身携带的1900元现金。
周方交代了自己部分受贿情况,并写下字据交给韦树峰等人。韦树峰又提出索要10万元赎金。周方为了人身安全,迫不得已打电话向同事陈某借10万元,并让同事拿钱到指定地点交给韦海珠。
2月17日上午7时许,3人将周方带回市区。11时许,韦海珠到来宾市人民医院对面的公交车站,收取了陈某的10万元。得手后,韦树峰分得4万元,韦海珠、陆勤各分得3万元,之后将周方释放。
案发后,担任来宾市人民医院院长多年的周方,被调离岗位。
绑架案牵出医疗贪腐案,医院院长被查出“贪财好色”
虽然案发后周方在山洞中被逼迫写下的受贿“材料”被劫匪销毁,却成为来宾市纪委监委掌握周方受贿证据的关键线索。
来宾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吴任光介绍案情。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韦树峰等三人落网后,纪委人员到看守所提审了韦树峰,他交代了周方在山洞内吐露的受贿情况,周方收受了湖南长沙某药商的一部车。
根据该线索,来宾市纪委监委干部随即前往长沙等地调查,查实周方曾在2014年11月授意商人欧阳某某帮其购买了一辆进口红色讴歌越野车,价格为47万元。
2018年3月20日,来宾市纪委监委对周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经查,2003年至2018年,周方在担任来宾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院长、正处级干部期间,先后收受财物共计1810.6万元,另有939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调查初期,工作人员并未在周方的银行存款账面上发现异常。原来,周方将收受的绝大部分财物分别以现金、银行卡等保管在5人处,其中有3人为医疗器械商。审查调查发现,周方收受近20名医疗行业商人财物,主要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药品、医疗耗材、检验试剂及医疗器械等采购过程中。
留置期间的周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2018年8月,来宾市监察委员会对来宾市人民医院原院长周方作出开除公职处分决定。经查,周方在担任来宾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院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品;违反生活纪律,与多名女性发生并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来宾市监察委员会从周方来宾市滨江园小区家中查获证券交易卡3张,提货卡20张,银行卡11张,茅台酒120瓶、五粮液90瓶,各种瓶装酒179瓶,香烟30条;从南宁市枫林蓝岸1号楼106室查获五粮液96瓶,500ml大瓶装茅台酒76瓶,500ml小瓶装茅台酒8瓶,375ml装茅台酒2瓶,人民币108500元;从南宁市枫林蓝岸8号楼1202室查获人民币62万元,农行卡1张等物、手表6块,存折11本,土地使用证6本,房屋所有权证7本,商品房买卖合同1本,借款合同1本,讴歌汽车1辆。
案发后,周方家属及他人共退出涉案款2238万余元到监察机关。
2019年5月20日,周方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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