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杜水根 记者徐明报道:9月22日7时20分,64岁的南昌市新建区厚田乡象谭村村民陈某林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行驶至闸上垱路段时,因会车前疏于观察前方情况未减速,与对向驾驶自卸货车的61岁的黄某根相撞,造成陈某林受伤、2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南昌市公安局交管局新建大队流湖中队调查后认定,陈某林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负本次事故主责;黄某根持C1照,准驾车型不符,负本次事故次责。对此,双方无异议。

黄某根因准驾车型不符,酿成交通事故,受到行政拘留、罚款的处罚;陈某林因伤势过重,花费巨额抢救费用,等待伤残鉴定,不宜执行拘留,仅作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