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次密接人员!周村区委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紧急通告

2021年11月5日,接到邹平一密切接触者曾到过我区的通告后,区委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安排人员进行了详细的摸排调查。

曾某某在我区主要活动轨迹为:

11月1日13:15—16:37曾某某在周村区人民医院陪同妻子到门诊二楼、三楼就诊和办理挂号、缴费业务。

11月2日8:30左右,曾某某到周村区人民医院门诊一楼收费处排队,9:06退费完成之后离开门诊大厅,9:20左右离开周村区人民医院。

曾某某和妻子在周村区人民医院就诊期间均佩戴口罩。

经初步调查,11月2日9:30左右,曾某某还曾在周村区人民医院附近路边临时摊贩买菜,前后2分钟左右,本人佩戴口罩。后期继续调查。

看到本通告后,请11月1日13:15—17:00、11月2日8:30—10:00期间与曾某某有时空交集人员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镇(街道)报告,做好信息登记,做好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并主动告知医生您可能与密接人员有过接触。如有瞒报、缓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

周村区委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

临淄区关于进一步加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现就做好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有从重点疫情地区(国家、省、市公告疫情地区)返回的人员(含往返市外学习、务工、出差等人员,下同),必须在到达临淄后4小时内主动向所在企业或村(居)委员会进行登记备案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以便接受相关检测及服务,并到指定的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对拒不进行核酸检测、拒不按规定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报告或故意隐瞒居住史、旅行史、接触史、病例等事实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所有中高风险返回人员、病例同时空伴随人员、病例活动轨迹重叠人员应进行14天集中隔离,疫情重点地区返区人员要第一时间检测核酸。凡不按规定隔离、检测,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期间,私自外出的,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所有返回人员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要及时到指定医院就诊并按规定报告。不按照要求主动报告,拒绝接受检测、隔离或治疗,造成传染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依法追究刑事或行政责任。

四、各类用工、旅馆等单位以及房屋出租人如获知有从重点疫情地区(国家、省、市公告疫情地区)返回的人员,必须立即向所在镇街道、村(居)委员会登记备案或者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对未如实报告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鼓励广大群众向镇街道、村(居)委员会报告或者拨打110举报疫情重点地区返回临淄人员线索。

五、疫情防控期间,正常经营的防疫物资生产企业以及保障群众健康安全和生活必需品的医院、商超、药店要严格落实防疫责任,严防病毒传播。

六、疫情防控期间,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各类借机造谣滋事、恶意污蔑攻击、故意传播病毒、伤害医护人员、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七、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群众应注意加强个人防护,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不握手、不聚餐、不聚会;应尽量避免前往封闭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如确需前往,应佩戴口罩,并避免近距离接触咳嗽、发热人员,咳嗽或打喷嚏时应遮掩口鼻。请广大群众自觉维护医疗卫生秩序、公共场所秩序、社会管理秩序,并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公安民警、辅警、医护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交通运输管理人员、政府和村居工作人员开展的登记、检查、随访等工作,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特此通告。

临淄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5日

本轮疫情波及20省44市,各地疫情最新研判——

11月6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有关情况。会上,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介绍,10月中旬以来,全球新增确诊病例数连续4周反弹,我国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当前我国多地报告输入性本土疫情,涉及多个口岸,发现多条传播链条。截至11月5日24时,疫情波及20个省份,叠加冬春季季节因素,防控形势严峻复杂。

会上,国家卫健委疾控局副局长吴良有介绍,自10月17日以来到11月5日24时,全国累计报告感染者918例,波及20省44市,病毒基因测序和流调溯源结果显示,本轮疫情由多个不关联的境外输入源头引起。截至11月5日,我国已完成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379 7.3万人。

国家卫健委:

北京等地社区传播已经得到基本控制

会上,国家卫健委疾控局副局长吴良有介绍,目前,陕西、湖北、湖南等省已经连续12天以上无新增病例,疫情在较短时间内得到了迅速有效控制。浙江、江苏近日出现零星病例,但没有出现社区传播的迹象。内蒙古、北京、贵州、山东等省区防控效果正在逐步显现,社区传播已经得到基本控制。甘肃、青海、宁夏、云南德宏等地疫情低水平波动,不排除社区续发的风险,但疫情外溢的风险较低。黑龙江、河北、河南、江西、四川、重庆、辽宁大连等地疫情仍在发展中,需要密切关注疫情的走向。总体上,本次疫情呈现传播链条多、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的特点,“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吴良有表示,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落实联防联控机制部署,持续加强疫情监测,加强病例和管控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严格落实风险地区、风险人员的管控措施,加强医疗机构和集中隔离点的管理,严防次生疫情风险,推动各项措施及时落实到位,尽快有效控制疫情。

中国疾控中心:

已获批使用的新冠灭活疫苗

可使儿童产生较高免疫水平

会上,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介绍,目前,根据国家总体部署,各地已经启动了3至11岁儿童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儿童接种新冠疫苗基于哪些考虑?王华庆表示,从感染率来看,过去认为儿童感染率比较低,但随着疫情全球流行尤其是一些国家出现的持续传播,儿童感染率在不断上升。同时,过去认为儿童的病情相对较轻,随着新冠持续传播,儿童感染率上升,儿童中重症或者死亡病例时有发生。国外有研究已经发现,目前儿童的住院率超过了今年早期的10倍。

此外,儿童在感染病毒后作为传染源,管理起来难度也非常大。王华庆表示,儿童在幼儿园、托儿所以及其他机构人群接触密切,如果出现病例,容易造成聚集性疫情发生的情况。要实现群体免疫,儿童也是其中的一部分。

王华庆表示,从有效性来看,我国针对3至11岁人群采用的是灭活疫苗,在前期临床试验已经看到其能够产生比较高的免疫水平。通过前期临床试验研究,儿童接种目前已经批准的灭活疫苗,不良反应发生情况与成人组相当。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智慧周村、平安临淄

编辑:毕捷

校对:董秀

编审:伊茂林

出品:淄博日报社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