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爱情对于我,不是爱一个具体的男人,与他朝夕相处,肌肤相亲,而是那种爱情产生的奇妙的对世界雾里看花的感觉,那种飞翔于平凡生活之上的奇妙的感觉和不死的愿望。爱情对于我,实在是生活中的白日梦想”——陈丹燕《绯闻(鱼和它的自行车)》

后来有人将这句话精简后变为如今大家所知的:“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这句话让人触摸到了爱情的真谛,也由此令很多人对爱情充满了向往,也都希望自己的爱能是“英雄梦想”。

不过都说是“梦想”了,是“欲望”了,这就意味着这是一种高标准的爱情,现实生活中的爱情,永远像一汪水一样,你用壶把它装着,它也会在你不知道的时候流走、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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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沧州市黄兴县有一对夫妻,即郭某(男)和齐某(女),都是只有初中文化的农民,但张某老实工作,不抽烟不喝酒不烂赌,虽然收入不高,齐某在家里面带着两个孩子不出门,也不至于就饿死,总而言之,郭某自认为没有亏待她的地方。

可人心的偏向又不是亏待不亏待能决定的,在郭某于工作岗位上流汗的时候,齐某却一心想要“绿”他,后来也确实实施了,也不知道齐某是怎么想的,或许是觉得郭某人太木讷,不会对她怎么样,因而干起干起这些事来,连遮掩都很懒得做,郭某于是很快就发现了。

但每次郭某发现的时候,又都是两个人结束了之后,齐某死不承认,他也确实拿不出证据,只能每次都骂她一顿,可齐某因此更肆无忌惮,到后来郭某甚至知道了她的出轨对象就是自己的同事张某,对待她的手段也逐渐升级,不惜打了她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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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腥的猫被打了也还是要偷的,这是本能的贪婪,齐某被打了之后照样出轨,郭某忍无可忍,想到要是自己拿到证据了,或许他们也会因为害怕他把证据传出去,觉得丢脸,因此收敛一些,于是在郭某的车上安装了可以定位和监听的手机,每天留意她的动向。

2020年6月14日,他终于等到了,从手机听筒里传来的那些不堪的声响,令郭某愤怒、失望、羞耻、恶心,他从厨房里拿了两把刀,赶紧骑着电动车跟着定位过去,到达现场后,齐某和张某已经结束,郭某开着手机的摄像头要他们下车,他们却丝毫不加理会。

齐某甚至说:“录吧,录吧。”对郭某的行为非常不屑,这令郭某的底线全面崩塌,在张某觉得不好意思,下车穿鞋准备走人的时候,郭某掏出了之前准备好的刀,往张某的后背刺去,那时候他是真的一点都没有心慈手软,他就想要这个男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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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齐某才终于有点害怕,连忙下来阻拦郭某,郭某丝毫不肯放手,追着张某继续捅刺,甚至对齐某也不再顾念旧情,看到她为了情人阻拦自己,愈发怒火中烧,于是往齐某身上也刺了好几刀,等他终于回过神来之后,这个骨子里还是老实人的郭某,又是叫救护车,又是自首,跟齐某和张某的人品形成了强烈对比。

但不管怎么样,郭某的行为还是不当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以上可知,郭某事先带好了刀,已经有杀人的意图,在被刺激后实施了杀人的行为,因此郭某首先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过犯罪过程中因为遭遇了阻拦,又发泄了心中的郁气之后,郭某选择了停下来,这属于“犯罪中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此外犯罪中止之后,郭某进行了补救,并且自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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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是,张某和齐某属于重伤二级,因此郭某属于“故意杀人未遂”的情况,比照既遂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加上张某和齐某本身违背伦理道德,又出言挑衅郭某,无视郭某的正当要求,践踏了郭某的自尊心,因此郭某只需要承担60%的责任。

最后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赔偿张某9万余元。

爱情从来不是永恒的,所以人类才歌颂希望爱情永恒,婚姻从来不是只有甜言蜜语,所以爱丽丝·门罗才写出了《逃离》,在面对爱情和婚姻的时候,任何人都应该有它必然会让自己受伤的心理准备,这样在真的爱情和婚姻灾难来临时,才能保持理智。

像郭某这样的行为,除了当时出了一口恶气之外,其实是非常得不偿失的,因为他让自己从受害者变成了加害者,之后他入狱,就更管不了张某和齐某的往来了,自己还赔偿了9万元给第三者……“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然后可以制利害,可以待敌”,遇到第三者,只有冷静才是唯一的制胜法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