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第四批基本医疗保险拟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

为方便广大参保人员就近选择医药机构购药、就医,享受便捷的基本医疗服务。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第3号令)的规定,南溪区医疗保障局组织评估组对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7家零售药店进行了现场评估和资格审查。经评估组评估,7家零售药店达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标准,拟确定为宜宾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现将评估合格的医药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宜宾市南溪区医疗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请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反映情况要事实清楚、内容具体,便于查证。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5日至 11月11日

联系电话:0831-333362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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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 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