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人名均为化名,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2009年1月2日上午,爷爷有事,便将孙女李伶俐托付给街坊珍阿姨照看。珍阿姨本有家务在身,不能时刻关注小孙女。

于是,在珍阿姨忙碌之际,小孙女便消失不见了。爷爷回家后,四处寻找也没见自己的孙女的踪影。

奶奶下班后,逐一询问街坊邻居。在巷尾待了一上午的阿婆告诉她,没看见过小伶俐出去。所以,伶俐家人断定,小孙女一定还在巷子里。

小伶俐当时刚刚年满4周年,比较贪玩。奶奶觉得可能是孙女贪玩,到别人家里玩耍时受伤了,怕惹麻烦,被人暂时掩藏了起来。

鉴于寻找孙女的焦急心情,一家人先报了案。中午的时候,警方与小伶俐家属继续在小巷里进行搜索,逐一排查。

经过调查,他们发现,小巷里的一户人家,名叫阿和,住在54号房。他当天从未离开过自己的房间,是街坊中嫌疑最大的人。

当天下午,小伶俐的奶奶与自己的同乡来到了阿和的家。她们看到阿和家的铁门半掩,随即映入眼帘的是,门口显眼的一摊红色液体,两人便想推开门进去看看。

可令人生疑的是,当她们正要推门而入的时候,阿和用手抵住门,面无表情地看着她们。

两人用脚踩了踩地摊,结果渗出了大量的红色液体。一种不安的感觉涌上心头,同乡怀疑小伶俐已遭遇不测。

两人随即通知警察,警方不久后就到达了阿和家。警方通过对阿和家的大的家具搜查,未发现女孩的踪影。

可警方没有放过任何一个细节,门边一个单层冰箱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冰箱很小,并不能容下一个女孩,但警察还是拉开了冰箱门。

拉开冰箱,出现了一幕令人震惊的景象。冰箱里面装着几块被分割的尸体,头颅也被砍了下来。

据警方描述,女童被阿和砍成了八块尸体,不过,现场只找到了六块。令人毛骨悚然的是,其余两块尸体已经被切成了肉片,疑似是被阿和当作火锅蘸酱吃掉了。

据街坊透露,曾经大家一起看电影的时候,出现了一幕打仗死人的景象。阿和竟然说,其实人肉很好吃的。

阿和是一名外地人,大概三四十岁。他性格十分孤僻,不善言辞,以至于他的53号邻居都不知道他的名字。

街坊邻居还说,他切水果时用的是长西瓜刀,很可能是作案工具。他还有一个怪癖的嗜好--收集女人衣服。

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他还喜欢穿女人的衣服,甚至穿过女内衣招摇过市。53号邻居说,不知道他的那些女人衣服是捡来的还是偷的。

据年轻女街坊说,嫌疑人并未发生过侵犯女人的案例,只是在照面的时候,喜欢盯着女人看。

根据警方深入调查,并不排除阿和分尸吃人的可能。可怜的小伶俐被分成了八块,并且有两块当日被吃掉。

小伶俐的内脏和残肢被放进冰箱,疑似是想留着以后慢慢享用。这是多么令人丧心病狂的事情啊。

小伶俐的家人悲痛欲绝,他们在殡仪馆见了小伶俐最后一面,她全身血肉模糊。那颗头颅上的小眼睛还未闭上,小伶俐死不瞑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是指,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阿和杀害未成年人,并对其进行分尸,实属罪大恶极。经法院审理此案后,认定阿和犯有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有侮辱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数罪并罚后,决定判处阿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