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多少人舍家忘我的投入到抗击疫情的战斗中。但是,个别不法商家竟然在此危难时刻动起了“歪心眼”,哄抬物价,销售“假”口罩,赚起了“黑心钱”。近日开封示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一起销售假冒伪劣口罩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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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过程: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传唤被执行人,并向其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经多次沟通,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拒不履行义务。11月2日,示范区人民法院组织执行局干警依照法律程序,开展强制执行。本次执行活动共出动警车3辆,执行干警14人,对被执行人药品零售商店依法进行搜查、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敦促被执行人限期履行法律义务。

案情回顾:开封某药品零售商店因在疫情期间哄抬价格、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口罩,被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并作出罚款23.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案件生效后开封某药品零售商未自动履行行政处罚义务。2021年10月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示范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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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个别不法商家利用防疫物资紧缺和人民群众急需的心理,哄抬价格销售假冒伪劣口罩,其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威胁。该行政处罚案件的强制执行,将有效维护行政处罚决定的严肃性,保障行政执法权威。对疫情期间企图利用不法手段谋取利益的违法行为起到了震慑和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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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示范区人民法院坚决把保障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用足用好法律规定,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为疫情防控、市场秩序、社会稳定、群众安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宣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