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模块的通告

〔 2021〕 年 第 15 号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局开发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以下简称“GMP符合性检查”)模块,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GMP符合性检查”模块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所有材料应通过“GMP符合性检查”模块向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报送,原电子邮箱停止使用。

二、省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应按照《GMP符合性检查企业用户操作手册》(附件1)登录“安徽省药品监管企业端”(https://ypjg.ahsyjj.cn:3510/qyd/),在系统界面“GMP符合性检查”模块在线上传申请材料电子文件。申请材料电子文件应当规范、完整,符合《省药监局政务服务申请材料电子文件规范》(附件2)要求。

三、GMP符合性检查实行全程网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可在线查询办理进程,下载检查结果通知书。

四、“GMP符合性检查”模块使用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联系工作人员解决。

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侯沛 0551-63710152

软件公司工程师:杨振冉 18656030369

附件:

1.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企业用户操作手册.doc

2.省药监局政务服务申请材料电子文件规范.docx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3日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企业用户操作手册.doc

省药监局政务服务申请材料电子文件规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