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劳动律师_劳动争议纠纷_单位不肯支付劳动报酬怎么办?

老板不支付工资的应该首先区分双方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劳动者要注意保留相应的考勤表、工资表、录音等证据。
一、若是劳务关系,用工方不支付相应薪酬的,提供劳务方可以以违约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相应待遇。
二、若双方是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用工行为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加班工资后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另外,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三、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终局裁决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河南焕廷律师事务所(400 888 6947),资深律师团队,擅长劳动争议、仲裁、工伤、拖欠工资等各种劳动纠纷案件,在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路与商城路裕鸿国际A座24层。

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有以下三类:
1.调解组织,包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3.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除终局裁决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予以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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