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选自《老法医手记:谜案寻踪》,作者:周文镛,有删减,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一天,已是下班或晚饭的时间,晓晓下班徒步回家,刚刚踏上桥南引桥桥头堡时,忽听前方桥面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随着响声,就见前方一辆公共汽车内冒出一股黑色的浓烟直冲向天空。桥上的行人,行驶的汽车、自行车都停了下来,大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正张望时,就听见从爆炸方向传来呼喊声:“不好了!汽车爆炸了!汽车爆炸了!”

这时大家才明白过来,不少群众都自发地向出事的方向跑去,晓晓见状,也顾不上回家了,连忙跑过去和大家一起,投身到抢救伤员的行动中。

这起汽车爆炸案发生在鄂北某市一座跨江大桥上,这座横跨汉水南北两岸、三墩四孔铁路公路两用大桥,始建于1969年春夏之交,1970年4月26日建成通车。通车后,不仅在促进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给该市物资运输、人员出行带来很大的便利。

该桥的设计,主体以铁路居中,两侧为单向行驶的公路,就像一个巨人,平行张开双臂,承担着供来自东(左)西(右)两侧的汽车、自行车、行人通行的任务。

爆炸发生在下午6点10分左右,正是下班时间,一辆挂有市公用汽车公司牌照的13路公共汽车,满载乘客从市内南区开往北区,当行驶到汉水大桥第三孔处的公路面上时,突然发生爆炸,爆炸的冲击波和抛掷物不仅将同向行驶的前后汽车的玻璃窗击碎,而且造成立体路灯柱倾斜,靠近铁路一侧的铁丝防护网也被洞穿。更严重的后果是,爆炸还造成了乘客的大量伤亡。

统一指挥各方支援

统一指挥各方支援

守桥部队值班军人发现爆炸后,立即用无线对讲机向上级作了报告。消息很快传到市领导机关和公安局,市北区一家公立医院在得知消息后为抢救生命,第一时间派出医护人员,随救护车来到现场,展开抢救。

发生爆炸的汽车,车体结构已严重受损,玻璃碎片满地皆是,车内一片狼藉。车上未受伤或轻微受伤的乘客都已经下了车,留在车内的,就是一些受伤比较严重的乘客,他们或坐或卧,一个个东倒西歪,哭叫声、呻吟声不绝于耳。急救人员对受伤人员就地包扎,在群众帮助下,一个个伤员被抬上救护车送往医院救治。

有人问车内伤了多少人,因为大家都忙于施救,没有人统计,谁也说不清楚。到最后,受伤人员全部安置撤离后,车内还剩下三具尸体。这时大桥两头,已是人山人海,交通已严重受阻。

市政府主要领导人、公安干警也迅速来到现场,一面疏导交通,转运伤员;一面保护现场,维持秩序。根据案件侦查的需要,立即调集有关部门力量前来相助。

案情就是命令。所有接到命令的侦技人员,立即带上各自必备的工具,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为了及时查明真相,局领导成立了案件指挥中心,下设维护交通秩序组、调查访问组、通讯联络协调组、现场勘验组,各组遵照指挥中心的指令,各司其职,立即开展紧张而有序的工作。

此时天色已晚,路灯管理处工人已将照明设施进行了调整,现场被照得如同白昼,勘验组在刑侦队负责人魏科长带领下,开始进入车内进行勘验。

受损的公汽为“铰链式公共汽车”(俗称“通道车”或“挂车”,即前节车厢长,后节车厢短,两节车厢间的顶部和两侧壁有皱叠而又可伸缩的帆篷布帐相连接,其底部设置可转动的圆盘固定于两节车厢交接处)。车窗玻璃全部炸碎。交接处的顶部几乎全部炸飞,帆篷布帐见大小不等的洞孔,整个车仅剩下金属框架和车底的轮胎。车内散发出火药和血腥气味。因抢救伤员的需要,车内原始现场已人为变动,座椅被不同程度移位,车内还散落着不少衣服、帽、鞋、提包、书包和其他小物件。

对现场静态进行录像、照相后,魏科长安排开始进行动态的勘查。

尸体所在的中心现场,位于前节车厢后段,接近两节相连的转盘处,与下车门也接近。

勘查现场,除汽车厢窗玻璃全都缺失外,但见:

(1)这里地板上有三具全身血肉模糊且散布着黑色烟痕的成年男性尸体(抢救时已人为变动)。

(2)尸体所在周围的车顶和车厢两壁黑色烟灰密集,散布血迹、碎骨和肉泥,有的呈流柱状、斑点状,也有的像颠倒的感叹号形状(其尖端斜向上方)。

(3)车厢的左侧和下部分别炸开两个大洞,铁皮外翻,大小分别为45厘米×37厘米、40厘米×35厘米。通过地板大洞窥视桥面遗有木质、布类碎片,还有从车内流下的大片血泊。

(4)在长达350厘米前后车厢的地板上除大量鲜血外,还见大小骨块、肉泥、布片和牛皮纸碎屑。

技术人员在测量勾画现场草图,并提取必要的痕迹物证后,已接近晚上10点。

就在车内,魏科长召开会议,要各技术人员检查还有没有遗漏的地方,稍后要大家发表对这辆公汽爆炸的案情、现场的看法。

曾警官首先发言:“毫无疑问,这是一起由火药引起的爆炸案件,理由嘛,公汽严重损坏,车辆框架变形,玻璃碎片四周皆是,车身炸出两个大洞,车内不仅有火药燃烧后的气味,并有黑色烟灰为证。特别是乘客大量伤亡,车内三具尸体,伤的部位也惨不忍睹,这些都是有力的证据。”

“我同意曾警官的发言。我认为前节车厢的后面就是爆炸点,依据是这里炸有两个大洞,尸体集中在车底大洞处,有火药燃烧的烟痕,血肉横飞,有大量辐射状飞溅的血迹和肉泥,地板上都是血,而且大量的血通过车底大洞流向地面。”胥警官发言了。“三具尸体集中在一处,损伤都很严重,翻开看,有一具尸体伤的面积特别大,只有爆炸才能形成。”郭警官接着发言。

由于时间紧迫,法医们催促着要去殡仪馆检验尸体。就在技术人员进入车厢不久,殡仪馆工人就把尸体运走了。

“刚才大家的发言我都很赞成,不管是不是人为的破坏,等尸体检验后,再见分晓。”魏科长又转过身来,对几位法医说:“下一步就要劳驾你们几位法医了。”

离开现场之前,魏科长又向留在现场的其他几位民警说:“把散落在车内的物品清理一下,分别编号登记保管,以便辨认、退还,这辆汽车交汽运公司入库封存,准备下一步复检。”

时值隆冬之夜,技术人员在四周无遮拦御寒的条件下,身处汉水桥面上,顶着凛冽的寒风,坚持露天作业,几位年龄大的同志不免冻得发抖、流涕。魏科长也看出来了,临离开现场时说了一句:“走!到了殡仪馆条件会好一些的。”

检验尸体判断疑凶

检验尸体判断疑凶

晚上十点半,几位法医和其他技术人员一同到来殡仪馆存尸间,这里条件有所改善,虽无取暖设施,但在室内,相比露天操作要好得多了。在法医主持下,将无名尸体编好后就开始检验。

1号尸,男性,据臼齿磨耗程度推断约26~29岁,身长162厘米,炸后残存的衣着布满血迹和黑色烟痕,边缘有火焰致焦化现象。上穿深蓝色西服,内有红毛线衣、白衬衣各一件,下穿深蓝西裤、黄绒裤、短裤各一条,脚穿白色短袜,面侧的上衣下半截和裤腰,几乎全部缺失。

尸体光头,发长2厘米,大部分烧焦,颜面、裸露的皮肤满布血迹和黑色烟痕,皮肤烧伤呈红褐色。眼微睁,眼球布满烟痕,双耳孔、鼻孔出血,张口,满口牙齿松动或缺失,下颌粉碎性骨折,颏下、前颈软组织裂开向口腔贯通,右侧面颊软组织缺失而裸露口腔。胸腹腔全部外露(俗称“开膛”),创缘不整齐,皮瓣呈撕裂状,除胸骨上端和左三右二肋骨尚残存外,胸前肋骨全部缺失,部分气管、支气管和食管上段残存,心肺缺失,腹腔仅见部分膀胱和直肠残存,其余脏器全部缺失。

头颈部、腰背部和臀部软组织相连接,但胸腰段脊柱椎体多节段性骨折,腹腔内面满布黑色烟痕,阴茎阴囊尚存在,左上肢从前臂中段骨折,软组织撕裂或部分缺失,其左手仅剩中环小三指,右上肢上臂远端全部缺失,断端不整齐,软组织呈撕裂形同菜花状,以上创面均见烧灼状和黑色烟痕附着。下肢尚好。死亡原因:颅脑、胸腹腔脏器爆炸伤。

当1号尸体检验结束后,有法医提出这具尸体与其他尸体相对而言受伤面积大,位在胸腹部,双侧上肢损伤也严重,假如爆炸嫌疑人混入乘客中行爆的话,此人应优先列入考虑。为了不失战机,应把左手仅剩的三枚手指指纹捺下,尽快送去技术室进行指档检索。

这个意见得到在场技术人员的一致赞同,魏科长也采纳了这一意见,当场捺印后派车让小范送去技术室指纹档案库,查找1号尸源是否有犯罪前科。

2号尸,男性,据臼齿磨耗程度推断为30~35岁,身高171厘米,较胖,衣着上穿黑色人造革夹克衫、毛线衣、衬衣各一件,右侧的上半身、衣袖大部分缺失,下穿深蓝尼龙长裤、秋裤、三角裤各一条,右侧几件裤腰大部分撕裂缺失,足穿短袜和黑色皮鞋。残存衣服上有烧灼痕迹并附着黑色烟痕和血痕。

头面部满布血迹和黑色烟痕,蓄发发长8厘米,络腮胡长0.4厘米,毛发部分烧焦,面部皮肤呈红褐色。右侧颅脑呈开放性损伤,右外耳撕裂,右颅部头皮缺失,并洞穿颅骨,并见血液、脑浆溢出,从颅内钳出骨碎片,右面颊组织撕裂并贯通口腔,右侧的上下臼齿脱落或松动,右侧区软组织撕裂并贯通胸腔,右侧上肢软组织大部分挫碎、撕裂,以上创面均见黑色烟痕附着,其他部位无异常发现。死亡原因:颅脑爆炸伤。

3号尸,男性,据臼齿磨耗程度推断为30~35岁,身高165厘米,具爆炸死特征。死亡原因:颅脑爆炸伤。

就在法医们收拾检验工具准备离开时,又从医院送来一具不治而亡的尸体,即4号尸,男性,据臼齿磨耗程度推断为26~29岁,身高170厘米,具爆炸死特征。死亡原因:颅脑爆炸伤。

法医组对四具无名尸体进行整容,记录并拍下各自体特征,还提取了血液、毛发和指纹。

尸检结束,大家都感到腰酸背疼,一个个舒展着腰身,这时已到第二天的凌晨2点。大家提起工具箱走出大门,天空一片漆黑,只有一些星星在空中闪烁,好像在跟大家说:你们辛苦了。

忽然一阵凉风吹来,大家都不禁打起寒战,这个寒战也正好解除了大家长时间加班的疲惫。

这时,平时不大爱说话的老李说道:“怎么?天公,你太不讲情了,我们已经累了一天一夜,不同情我们也就算了,还用寒风来袭击我们!”

白警官插话说:“你知道吗,现在已经是农历冬月初六了,正好也是二十四节气中的‘冬至’,进九的第一天,天气还不该冷吗?”

老李又说:“这么冷,大家都已是饥肠辘辘了,魏科长,我们都在为你服务,今夜你该请客了。”

“可以,找饭馆去,我请客。”魏科长爽快地答应了,接着又说:“老李,你刚才说什么为我服务,我们都是在为人民服务!”一句话,惹得大家都笑了起来。

夜,静悄悄。大家漫步街头,寻找吃饭的地方。此时,忽听身后来了一群人,叽叽喳喳,从他们身边快步穿过,是几位男女市民,边走边议论大桥上公汽爆炸的事,听话音好像是刚从医院看望受伤的人之后回家去的。

这个时间,饭馆都已关门闭户。正在大家感到失望的时候,忽听小张说:“这里有一家饭馆。”顺着小张指的方向望去,就见拐向小街的一个饭馆从门缝透出一线灯光。大家不由精神一振,上前叫门。

当大家亮了身份,说明了来意后,老板打开大门,热情地把大家让了进去,并为大家煮了一锅热气腾腾的鸡蛋面条,大家高高兴兴地吃了起来。

全面部署访问伤员

全面部署访问伤员

就在法医们集中精力现场勘验时,其他工作组也在紧锣密鼓、争分夺秒地工作着,如市属和驻市各机关单位、企业厂矿、各公安分局派出所民警在各自管辖段内,查寻外出未归人员,特别是对已失联人员进行清理,安排失联人员家属前往医院、殡仪馆辨认,并通知劳改劳教场所的人员清理服刑人犯。

调查访问组对已受伤住院的30余名乘客调查访问时,其中一名伤者吕某陈述:“我下班后乘这趟公共汽车从南往北回家,车行至南区公园站时,见一名上穿深色西服,左腋下夹着一个包的青年男子上了车。上车后,这名青年就站在汽车通道前后车厢的连接部位,当车行至大桥时,发现此人腋下包内冒出一股蓝火和烟雾,随后就发生了爆炸,等我醒来发现我已住进医院。”

指纹认定锁定元凶

指纹认定锁定元凶

当法医和技术人员正在饭馆吃饭的时候,忽然对讲机响了,从指挥部传来了案子已破的大好消息。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小范从殡仪馆将1号尸手上提取的三枚指纹送到刑侦技术室进行指卡检索时,发现该嫌疑人指纹,认定与一个正在服刑的黄某相同,于是联系某劳改农场求证。据该场所属、设在南山的一处炸石场反映,他们也正在追查此人。据场方介绍,该场昨晚收工清点犯人时,发现黄某失踪,从黄某住处装物件的木箱内发现一份遗书,便派职工四处寻找。当得知大桥公汽爆炸后,他们也很震惊,不免怀疑到黄某身上。当他们前往殡仪馆验证后,确认那具肚子炸开的残尸就是黄犯。

为揭开爆炸犯罪人身份,以便今后对涉及爆炸的案情分析提供参考,法医组又访问了黄某生前所在的劳改单位。

据调查:爆炸犯黄某,28岁。1985年因盗窃罪被判处三年徒刑,后因逃脱被加刑合并七年,是正在服刑的犯人。据知情人反映,黄某平时就流露出对社会不满、对判刑不服的想法,还说什么生不如死之类的话。他常年从事劈山炸石的工作,接触硝铵类炸药、导火索、雷管等物。黄是填药工,有暗地留存爆炸材质的条件,也有爆破技术,这次公汽爆炸当日下午,黄犯出走时上穿深蓝色西服,还带有一个蛇皮袋。

调查访问组根据调查所取得的材料和证言证据,结合法医组尸检结果,最后认定本次爆炸案是一起反社会自杀性爆炸案,案犯即是逃跑出来的服刑犯黄某。

依据:

(1)黄某有因盗窃判刑在服刑期间外逃的行为,有厌恶劳动改造和对社会不满的思想基础;有窃取爆炸材质的条件和爆破技术的经验。

(2)当日下午黄某逃跑时身穿西服,携带装有爆炸物的蛇皮袋,与同车受伤的乘客中有人目睹有一身着西服上装、左腋下夹着一个包的人上车后引爆炸药的讲述吻合。

(3)现场三具残尸中,1号尸损伤最为严重,全身脏器几乎完全击毁,说明炸药包紧贴其身,提取残尸中仅存的三枚指纹与存档的指纹进行同一认定,证实了那具已“开膛”的残尸身源为黄某,后所在单位来人验明正身也确认了系黄某无误。

(4)黄某逃跑前其衣箱中留下遗书(后经书法鉴定,遗书为黄某书写),说明黄某已有自杀的决心。

以上种种,都锁定了爆炸案的真凶就是黄某。

后果严重教训深刻

后果严重教训深刻

从现场提取的黑色烟痕和颗粒,经实验室检验,结果为硝铵类炸药,与某石场库存硝铵类炸药成分做同一认定,结果一致。

据有关文献资料记载:爆炸是物质瞬间发生变化的过程,1千克硝铵类炸药在十万分之三秒能完成化学反应,放出约1000千卡的热量,生成850~950升气体。一般炸药爆速为3000~3500米/秒,产生爆炸热量1500卡/千克,爆炸时产生的温度可达到1800℃~4500℃,其气体在高温作用下形成压力,可达到十万个大气压。

爆炸产生的气体和热量在极短的时间内高度集中,具有强大的压力和密度,从而产生巨大的力量,使周围介质(如人体、物体)受到冲击、压缩、推移、破碎、抛掷、震动等破坏,同时产生强烈的爆炸声、火光、烟雾、燃烧、有毒气体等,因此,爆炸一旦发生,现场就会出现极大的伤亡和破坏。

为了掌控硝铵类炸药爆炸后对人体伤亡情况和伤者损伤的部位、程度,侦查人员又来到医院与有关科室临床医生座谈,并通过调查部分伤员得知,本次公汽爆炸产生了严重的后果,伤者损伤部位和功能以多部位多发炸伤为主,还有胸部冲击伤,眼挫伤伴视力下降,鼓膜穿孔、出血,听力下降(有单侧,有个别人可能永远失聪),脑震荡,四肢擦挫伤等。

这起公共汽车爆炸案造成了严重的群体性伤亡,给很多家庭带来永久性的痛苦;桥面上公汽爆炸案例当时在国内还是比较罕见的,其影响广泛,受到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

这起反社会自杀性爆炸案件,虽然已经破获,但也有深刻的教训。这是一起服刑犯脱逃后伤及无辜的恶性事件,某当事单位应反思、检查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对服刑犯应注重思想改造为主的劳、教结合,以防止因监管错位,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不堪设想的严重后果。

大家感慨地说:“但愿这是我们最后一次对爆炸案件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