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同步做好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近期,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按照“双城同创”工作要点,全力维护城市交通秩序,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将不定期分批公开曝光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停车酒驾醉驾闯红灯逆向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强化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引导群众文明出行, 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暨国家卫生县城复审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违法停车曝光台

01

陕UE0032

违法时间

2021年11月5日

违法地点

泾干大街

02

陕D1759M

违法时间

2021年11月5日

违法地点

泾干大街

03

陕A5A9W2

违法时间

2021年11月5日

违法地点

泾干大街

04

陕UNG155

违法时间

2021年11月5日

违法地点

先锋大街

05

陕D8339Q

违法时间

2021年11月5日

违法地点

先锋大街

06

陕A3P72M

违法时间

2021年11月5日

违法地点

先锋大街

07

陕E5K069

违法时间

2021年11月5日

违法地点

先锋大街

08

陕DXT608

违法时间

2021年11月5日

违法地点

先锋大街

09

陕A10X8R

违法时间

2021年11月5日

违法地点

中心街

10

陕D9M025

违法时间

2021年11月5日

违法地点

中心街

11

陕U9V553

违法时间

2021年11月6日

违法地点

北极宫大街

12

陕ADC3229

违法时间

2021年11月6日

违法地点

北极宫大街

13

陕E0652G

违法时间

2021年11月6日

违法地点

北极宫大街

14

陕ULZ809

违法时间

2021年11月6日

违法地点

北极宫大街

15

陕AK8R62

违法时间

2021年11月6日

违法地点

北极宫大街

16

陕A0U3U1

违法时间

2021年11月7日

违法地点

东环路

17

陕U9P118

违法时间

2021年11月7日

违法地点

东环路

18

陕D1Q606

违法时间

2021年11月7日

违法地点

东环路

19

陕AF51Y0

违法时间

2021年11月7日

违法地点

泾干大街

20

陕A662NG

违法时间

2021年11月7日

违法地点

泾干大街

21

陕AK5X12

违法时间

2021年11月7日

违法地点

泾干大街

22

陕U2J032

违法时间

2021年11月7日

违法地点

泾干大街

23

陕AM6C26

违法时间

2021年11月7日

违法地点

泾干大街

24

陕UCB850

违法时间

2021年11月7日

违法地点

泾干大街

25

陕D3M800

违法时间

2021年11月7日

违法地点

先锋大街

26

陕D98K52

违法时间

2021年11月7日

违法地点

先锋大街

27

陕A5P15T

违法时间

2021年11月7日

违法地点

先锋大街

28

陕D39F72

违法时间

2021年11月7日

违法地点

先锋大街

29

陕DHA818

违法时间

2021年11月7日

违法地点

先锋大街

30

陕A8K23W

违法时间

2021年11月7日

违法地点

先锋大街

泾阳交警提示

在城区主次干道路内停车,车辆必须停放在施划有停车泊位路段的泊位内,按照停车泊位的类型顺向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骑轧泊位标线、逆向停放。

在城区主次干道路外停车,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场内或施划的路外临时停车泊位内,车头面向建筑物或按箭头方向按位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骑轧泊位标线,严禁占用盲道。

在城市住宅小区内停车,车辆必须按照小区物业施划的停车泊位或小区指定的停车区域有序停放,严禁占用消防通道或在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小区道路上停放。

严禁在城区设有全路段禁停和分时禁停交通标志、施划有黄色禁停标线的主次干道、支路、进出小区路段违法停放车辆。

机动车临时停车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违法停车如何处罚

“双城同创”

遵守交通法规

是我们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更是

对您和他人生命安全的尊重

文明守法出行

按规定停放车辆

“让”出安全

“停”出坦途

来源:泾阳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