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新华书店职工周转楼位于海口市头铺村,项目于2020年9月通过规划许可,变更内容为:场地标高。经审查,变更方案不涉及容积率等规划指标的调整。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意见,现按程序进行批前规划公示。1、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1年11月9日至11月22日)。2、公示地点: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zgj.haikou.gov.cn);建设项目现场;海南日报;海口日报。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zzgjcsgs@haikou.gov.cn。(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口市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5栋南楼2054房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设计管理科,邮政编码:570311。(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4)咨询电话:68724370,联系人:苏琳越。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