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前,在南京新街路口,一个清洁女工打开一袋包裹。

本以为自己捡到了大便宜,没想到接下来的发现,让她大惊失色。

01

当年的肉价并不便宜,清洁工发现包里的肉片,索性提回家中,心中暗暗自喜,终于可以犒劳一下自己了。

后来,她仔细清洗这包肉,发现里面竟然有几块骨头。

越想越不对劲的清洁工心里泛起嘀咕,还没回过神儿,一截指头赫然出现。

清洁工吓得浑身发抖,立刻报了警。经调查,这是一些被煮熟的人肉。

随即,警方在南京市展开大规模搜查,后分别在水佐岗路、龙山王等地发现包好的尸块和头颅。

那个年代,DNA还没普及,通过对尸块的特征,大致判断死者是一名女性,年龄在二十岁上下。

经过通告、悬赏等排查过程,最终认定了被害人,是南京大学的大一新生刁爱青。

02

刁爱青,1976年出生,她本人并不出众。

据说还有点近视,嘴角下方有一颗痣(据说这颗痣,成了辨认她身份的关键)。

不仅如此,刁爱青长相一般,说话声音很粗,语速很快。就是这么一个普通人,为何惨遭肢解?

警察调集所有警力,前前后后折腾了三个月却一无所知,最后只能撤离。

直到2008年,一位曾经调查案件的民警公开案件的细节,大家这才知道“刁爱青案”的残忍程度。

这位民警表示:当时,民间传闻尸体被凶手分尸成1000多块,但实际情况多了一倍,是2000块。

而且,死者的头颅和内脏都被煮过,手脚虽然没有被肢解,却被凶手摆放得整整齐齐。

回顾刁爱青的社交圈,警察并没发现任何端倪,甚至排除情杀、仇杀的可能性。

刁爱青是一个农村来的女孩,既没什么钱,长得也不漂亮,更没有男朋友,劫财劫色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那么杀人犯的动机,究竟是什么呢?

03

1996年1月10日,是刁爱青最后一次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她刚吃过晚饭准备出去走走。

此时的她,心情并不好。

按照宿舍同学的说法,当晚所在宿舍的女生,违反了“禁止在宿舍使用电器”的条例,作为宿舍长的刁爱青受到牵连,被学校惩罚。

她告诉室友,自己出去走走,可这一走,竟再也没回来。

据目击者声称,最后一次看到死者是南京的青岛路,凶手可能就是在这个时候盯上她的。

但至今,警方始终没找到第一案发现场。

从尸块的切割程度来看,警方认为:凶手大胆、细致、专业,刀口完美地躲开了骨头等硬物,具备解剖学原理。

纵观社会,能做到这些的,要不是医生,多半就是屠夫。

从抛尸地点来看,被发现的集中点都在闹市区,而且多达八处之多,凶手不可能用手提着,必然有交通工具。

南京警方调动了全部力量,大规模进行排查,但由于此案件动机不明,至今没有任何头绪。

04

这起刑事案件已经过去25年,依然没有抓住凶手。

直至2008年,在某论坛出现一篇名为《关于南大碎尸案的想法》,瞬间爆火。

从文章的内容上看,凶手极可能和刁爱青相识,可能因为“打口碟”而相爱。

当年,南京市的文化气息很浓重,而“打口碟”是一种欧美乡村音乐。

刁爱青性格内敛、为人孤僻,没有什么朋友,再加上当时她的情绪不高,出来散心的时候,正好被凶手看到。

于是利用摊位上“打口碟”,引诱她前往自己的住处。

在交涉的过程中,刁爱青的习惯动作,引发了凶手的不良记忆,为了满足心理变态的快感,最后将刁爱青残忍分尸

分析完之后,作者还特意对凶手的容貌进行了描述,他分析此人是一个相貌端庄,成熟稳重的人。

他应该独居在南京城里,并且受过高等教育,爱好文学,不一定是医学方面的人,但绝对懂医学知识。

这篇思维清晰、逻辑合理的小文一经发出,瞬间火爆起来。

甚至有很多人表示,作者就是凶手本人,“贼喊追贼”。

事情愈演愈烈,论坛上的帖子层出不穷,有关部门最后不得不出面,及时进行删除处理。

05

刁爱青被害多年后,她的姐姐刁爱华,多次向法院提起诉讼。

面对记者的提问,刁爱华说:父母已经苍老,他们想趁自己还在,为女儿讨个公道。

这一家人曾多次来到南京大学,可总被各种理由推脱,这一等就是十几年。

刁家认为,南京大学在管理上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刁爱青之所以闹情绪,也是因为宿舍管理老师,不顾他人的感受,滥用职权。

当刁爱青夜不归宿后,学校没有及时通知家长,管理上出现很大漏洞,最后拖了十天,才告知亲属。

的确,南京大学管理松懈,严重失职。

但令人诧异的是,几个月后,刁爱华不再对南大进行起诉。

直到2016年,此案件已经过去整整20年,“追诉期”即将过期,也就是说,杀人凶手可以摆脱法律的约束。

面对舆论的汹涌,警方不得不站出来解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如果二十年后还有必要对凶手进行追诉,在申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可无限追责。

除了同情这家人的遭遇,我们也会持续关注刁爱青案件的进展。

相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会迟到,却不会缺席。

作者:棒棒

编辑: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