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深化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发改社会〔2021〕1505号

北京市、河北省、吉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岛市、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教育厅(局)、公安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市场监管局(厅、委)、银保监局、总工会、团委、妇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按照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2021年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发挥“领跑者”示范引领作用,现将《深化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教育部

公安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人民银行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银保监会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