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8日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明确了警务辅助人员的法律地位,厘清了职责权限,并对警务辅助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职业保障作出了详细规定,建立了较为全面的辅警激励机制。 条例公布下发后,尉犁县公安局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组织民辅警朋友圈转发,并以部门为单位集中组织警务辅助人员学习《条例》让广大民辅警对辅警的概念有了更加明确地了解和界定,知悉条例适用范围、辅警管理原则,明确了辅警的职责权限、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的工作内容、辅警的权利、岗位禁止行为和辅警的禁止行为等,很好地解决了辅警群体身份认同和归属感问题,为依法管理和使用辅警,保障辅警的权利奠定了基础。

交警大队共同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同时,要求全体辅警一定要学深、学透,不能流于形式,不能流于表面,务必要认真对待,做到学习入心入脑,同时将学习运用于实践,着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辅警队伍。

网安大队要求全体辅警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自我约束,切实做到自重、自警和自律,树立辅警队伍良好形象。

治安大队利用晨会共同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要求全所辅警要提高认识,学懂吃透文件内容,进一步增强辅警职业获得感和责任感,尽职尽责,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国保大队要求全体辅警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时刻保持对自己高标准高要求,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工作期间要注意警容风纪,坚决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要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工作学习,特别是各类法律法规的学习,着力提升自身综合素养。

喀尔曲尕派出所派出所全体民辅警共同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要求全体辅警不断强化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技能,改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率,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通过集中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增强队伍凝聚力、纪律性、向心力,让《条例》精神根植于心,成为共识,切实提升我局辅警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管理规范、辅助有力、作风过硬的塔城市公安局辅警队伍。

编辑:徐思雨 责编:朱涛

审核:李新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