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城事大事小事,您会关心的事
如今,共享电动车已经成为桂林不少人出行的选择。但近日,桂林城市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布了《关于桂林市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拟准入资格遴选公告》,桂林的共享电动车又要有新变化了?
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网截图
11月5日,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布了《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拟准入资格遴选公告》,公告中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桂林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委托,对桂林市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拟准入资格进行公开遴选。
公告中显示,该项目的项目编号为HCGJ-2021(GL)-LSCG,将通过评审,择优选择3家运营企业获得拟准入运营企业资格候选人,运营期限为三年。
公告截图
对于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公告也进行了规定。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2. 对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proxy.guilin.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proxy.guilin.gov.cn/)列入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遴选活动。 3. 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proxy.guilin.gov.cn/index.html)列入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http://cfws--samr--gov--cn.proxy.guilin.gov.cn/)列入处罚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遴选活动。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遴选。 5.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遴选文件的供应商应答。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据悉,本次遴选将于2021年11月29日09时30分在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室(桂林市叠彩区站前路2号恒大广场3栋1201室)遴选。供应商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遴选会议。
公告全文截图
共享电动车,想说爱你不容易
如果目的地离出发地不远,公交车、网约车等交通工具又比较难等的情况下,不少桂林人都会考虑骑共享电动车。如今的桂林街头,共享电动车随处可见,随开随走的方式缓解了“最后一公里”的尴尬。
然而,这类共享交通工具的出现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方便时,也造成了城市管理的乱象,让共享便民变成了共享“扰民”。
在刚过去不久的2021年9月份,桂林市的共享电动车进行了大规模的整改。据当时桂林市有关部门的要求,不上牌不配备头盔的共享电动车都被要求回仓。
2021年9月哈啰出行小程序上的公告
此前,在2020年8月11日,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也发布了《城管部门剑指共享单车违停乱象,再次约谈相关企业 “管不好”的企业要退出桂林市场》的文章。文中称,相关部门对各三大运营商的共享单车投放量进行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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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早在2019年1月30日,新华社已经报道过《共享单车市场同样需要准入机制》的文章。当时就有不少研究者认为,共享单车的管理方式不能再按照“先进入、再管理”的思路,需要提前设置条件,符合条件才允许相关企业展开经营。
相关报道截图
事实上,桂林已有县区采用了这种方式。今年1月20日,全州县城市管理监督局曾给多家县区内的共享电动车企业发通知称,共享电动车(单车)投放运营服务采购项目已结束,中标企业“骑电”于2月1日投入运营,其他企业退场。但这一举动引来了不少质疑,甚至被认为有“萝卜招标”之嫌。
相关通知
如今,桂林或许也将采取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拟准入资格遴选的相关措施。在此基础上,市民出行的需要能否得到满足?共享电动车的管理问题能否得到解决?这一切仍是未知数。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网站、新华社、南国早报、桂林天天看
综合编辑:桂林城事(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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