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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助力枣庄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由枣庄市医疗保障局指导,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枣庄监管分局监督,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及多家保险公司联合承保,全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提供平台服务的“枣惠保”项目正式上线。

11月9日上午9点30分,枣庄市“枣惠保产品上线发布会”在枣庄市电视台演播厅隆重举行。

(枣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吉忠)

(枣庄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徐春梅)

(枣庄银保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路冰)

(太平洋寿险枣庄中心支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郭承刚 )

在仪式现场,枣庄市民卡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胥强为最需要关怀的人群送上最实在的礼物,向枣庄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捐赠了3000份“枣惠保”保障,由枣庄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闫长忠接受捐赠。

( 枣庄市民卡管理有限公司 现场捐赠图)

1产品亮点

“枣惠保”项目普惠利民、门槛低、保额高,其不限制健康状况的特点对重特大疾病特别友好,只要参保枣庄市基本医保均符合购买条件。

作为枣庄市民专属的保障福利,“枣惠保”紧扣市民需求,保障全面,呈现3大特点,最高可获得310万元高额保障。

01医保个账支付 02带病可保可赔 03不限年龄职业

2保障责任

自2021年11月9日起,枣庄市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可通过关注“枣惠保”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参保”进行线上投保;参保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

01

责任1:住院医保统筹范围内费用保障

保险 期间内 ,被保险人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扶贫特惠保等报销后个人负担的部分(不含乙类自负部分),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按约定比例赔付。

02

责任2:住院医保统筹范围外费用保障

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基本医保统筹范围外药品费用(含自理、超限价和目录外纯自费,不含特药),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按约定比例赔付。

03

责任3:门诊特定高额药品保障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经指定医师诊断需使用《 “枣惠保”门诊特定高额药品目录》(附件1)中符合疾病适应症和用法用量的16种特药并在指定医院门诊或药店购买该药发生的费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约定比例赔付。

04

责任4:罕见病药品保障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在枣庄市范围内医保定点三级医院由专科医生(注释四)诊断并开具处方,在指定零售药店购买《 “枣惠保”罕见病药品目录》(附件2)中符合疾病适应症和用法用量的特定罕见病药品,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约定比例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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