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以为这样的恶行离我们很远,没想到会发生在身边,让人心惊胆战?

据微友提供,近段时间,12309中国检察网公布了一起涉嫌故意杀人罪的《起诉书》,显示被告为通江人。由于犯罪过程血腥残忍,又是夫妻感情引起,希望可以警示更多人,引发更多思考。

巴中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公开显示:

被告人周某儒,男,1981年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住巴中市通江县某镇,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21年2月1日被通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同年2月6日被巴中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巴中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周某儒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21年4月6日向本院移送起诉。本院受理后,已于三日内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及认罪认罚的有关规定,同日已告知被害人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近亲属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1年1月18日12时许,被告人周某儒与被害人王某某在通江县某镇家中协商离婚事宜,因周某儒不同意离婚,双方发生争吵,周某儒将王某某打倒在地。

被告人周某儒将王某某拖进卧室,用胶带、纱巾等物品封堵其嘴部,用尼龙绳捆绑其手脚,用木柴块打击王某某的头部和四肢致其昏迷。在被害人王某某苏醒后,周某儒用衣物包裹其头部,再次使用木柴块打击其头部和四肢直至死亡。

当晚9时许,被告人周某儒在通江县涪阳镇某村河岸边挖了一个长方形的土坑后返回家中。次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周某儒将王某某的尸体用蛇皮口袋包装后,用摩托车拉至挖好的坑内掩埋。随后,被告人周某儒打扫作案现场,丢弃作案工具等物品,伪造王某某离家出走的假象。

1月20日凌晨,因感事情败露的周某儒在通江县某乡其父亲周某甲墓前自杀未果。

经鉴定,被害人王某某系闭合性颅脑损伤合并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被告人周某儒到案后供述了杀害王某某的犯罪事实。

本院认为:

被告人周某儒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文综合于:12309中国检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