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高院组织召开了书记员集约化管理工作调研会议,省内部分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参会,共同研讨书记员集约化管理工作创新做法和存在问题。吉林中院、舒兰法院、龙潭法院代表吉林地区法院参会,并汇报交流书记员集约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按照吉林省高院推进“两化”工作具体部署,吉林市两级法院积极探索在全流程无纸化办案背景下,开展书记员集约管理工作模式的创新实践。通过对审判辅助工作集中管理和诉讼流程再造,实现案件诉讼效率、案件裁判质量的全面提升。
吉林市两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两化”工作开展落实,依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书记员集约管理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全面落实在电子卷宗、送达、驻庭管理等方面书记员集约管理工作。全市法院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书记员集约模式的探索实践,制定了相关制度规范,通过完善业务部门法官助理、书记员权责清单,有效推进审判辅助工作的集中管理。
他们积极开展驻庭书记员管理试点工作,充分运用智能庭审系统开展语音转写、电子卷宗、庭审直录播、电子签名等信息化应用。试点期间,庭审平均时长缩短至1小时15分钟左右,民事案件平均办理天数减少了3.5天。庭审直播率为40.63%,同步录音录像率为95.31%,智能庭审应用率100%,多项指标明显提升。蛟河法院积极推进书记员集约化管理试点,率先完成智能办案辅助中心的密集架中间柜系统建设,开展纸质材料向电子材料的高效率转化。
舒兰法院实现了整理卷宗、归类编目、扫描挂接、装卷归档、卷宗评查等多项工作内容整合,全面提高卷宗流转速度。龙潭法院创新开展“集约化+专业化+定期轮岗+末位淘汰”的书记员集约管理机制。丰满法院建成由送达外包业务邮政人员及本院集约管理书记员组成的送达中心,案件首次送达平均天数比以往减少至6.8天。(李婷 丁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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