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雷应敏辞去来宾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会议决定:来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廖和明代理市长职务。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廖和明,1967年出生,2018年起任来宾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雷应敏,1964年出生,2016年当选来宾市市长。

廖和明简历

廖和明,男,汉族,1967年6月生,广西全州人,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文学学士。

历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干部、科员(其间:1992.01--1992.12挂职任鹿寨县中渡镇镇长助理)、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广西来宾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来宾市经济技术协作招商办公室主任,来宾市招商促进局局长、来宾市投资投诉中心主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办公室主任、副局长、党组成员(其间:2012.03—2013.01挂任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副司长),广西壮族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副书记(兼);广西贺州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市行政学院院长(兼);广西来宾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来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廖和明代理市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