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

淮北市交通运输局发布

关于拟撤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交通肇事、危险驾驶、吸毒、

饮酒后驾驶、暴力犯罪

453名出租汽车驾驶员被撤销

从业资格证件的公告

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切实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32号)规定,通过省公安厅联网数据核查,由于我市部分取得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人员,有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有吸毒记录,有饮酒后驾驶记录,有暴力犯罪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记录,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63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我局拟对以下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的驾驶员撤销其出租汽车(含巡游、网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见附件),并公告作废。

当事人如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证明材料,提出申请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从业资格证件将依法撤销。

特此公告

淮北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9日

拟撤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名单:

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记录:21人

有吸毒记录:9人

饮酒后驾驶记录:225人

有暴力犯罪记录:112人

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86人

来源:淮北市交通运输局

回顾往期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