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书记温湛滨同志提出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看得见的平安,摸得着的幸福”的指示精神和区委主要领导的工作要求,我区政法各单位和各镇(街道)结合各自职能、辖区实际,精心谋划,迅速行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近期,区委政法委将推出《看得见的平安 摸得着的幸福》专栏,展现潮阳区政法系统开展此项工作情况。

亲爱的市民朋友:

你们好!

近年来,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摩电”)交通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进一步加强摩电源头监管,规范摩电交通秩序,大幅度压缩摩电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区决定开展摩电专项整治工作,对无牌无证驾驶摩电、驾乘摩电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电超员载人、驾驶摩电逆向行驶、驾驶摩电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等“五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广大市民朋友是城市的主人,是交通秩序改善参与者和受益者,是自己生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我们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们以主人翁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参与摩电专项整治工作,共建安全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提出如下倡议:

一、牢固树立守法意识。摩托车(含电动二轮摩托车、电动轻便二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均需依法上牌,骑乘摩电谨记这十二个字“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仅限普通二轮摩托车)、靠右行”,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二、牢固树立平安意识。始终坚持平安出行,理解、支持、参与摩电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劝导、举报各类交通危险行为。

三、牢固树立文明意识。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践行者和守护者,形成人人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

广大市民朋友们,潮阳是我家,平安靠大家!文明出行关系你我他,更关乎生命安全!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走在前,作表率,积极参与摩电整治工作,创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为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新潮阳贡献一份力量!

潮阳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1月3日

来源:潮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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