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宁波11月12日消息(记者杜金明 刘欣莹 通讯员麻宏宇)12日,记者从宁波海事局“十四五”水上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四五”开局之年,宁波以“五水共治”为工作重点,全面打响碧水蓝天保卫战。海事、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强合作,实现了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全链条闭环管理。

据了解,2021年,宁波全市共开展船舶水污染物接收作业17033艘次,接收处置船舶水污染物11万立方米,联合完成21艘无证残油接收船舶取缔拆解,共同推动149家码头完成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能力建设,建立了宁波籍共计1355艘船舶的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备清单;宁波余姚江、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实现了水污染物接收船“零”的突破,杭甬运河宁波段首个公用码头具备船舶油污水接收功能,有效破解了内河运输船舶水污染物上岸难的困局。

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2016年4月,宁波市在国内率先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检查,目前已在全市布点配备快速检测设备19套,宁波海事各基层站点的设备配备率已达100%,实现从沿海到内河水域船舶的全覆盖。伴随着“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要求的不断升级,海事、市场监管共同建立了船用燃油质量联合监管机制,持续加大船舶在用燃油硫含量检测力度。据统计,船舶在用燃油硫含量超标行为发现率,已由“十三五”初期的2.9%降至2021年的0.125%。

在船舶溢油污染应急综合处置能力建设方面,全面构建起了“三位一体”的船舶溢油污染应急立体格局。目前,宁波市已有多功能清污船4艘,码头溢油监视报警系统点位已由“十三五”初期的7个增加至34个,港域应急清污志愿者队伍由“十三五”初期的4队、100余人增加至9队、271人。全市共有围油栏95393米、收油机90套、吸油材料246吨、溢油分散剂213吨,分别较“十三五”初期增加30.01%、26.76%、73.24%和49.83%,实现宁波水上船舶溢油综合清除控制能力达3000吨,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实现水上船舶溢油综合控制清除能力达到5000吨。

下一步,海事部门还将从建立完善船舶污染防治联防联控联治的综合治理体系、建立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综合立体监管体系、建立高质量水上船舶污染应急处置“一核四联”体系等方面着手,构建起宁波市船舶大气污染防治“陆海空天”多维感知的综合立体监管体系,努力打造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管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