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内医保参保人员

在参保地办理到盐城市异地就医手续

并且参保地开通异地购药直接结算服务的

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就可在盐城市首批100家定点零售药店便捷购药

实现直接结算

截至2021年10月底

南京、镇江、常州、无锡、

苏州、扬州、泰州、南通、连云港等市参保职工

可在盐城市以下药店购药直接结算

具体药店名单如下

盐城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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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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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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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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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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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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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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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

盐城市医保局还发布了

关于规范市内就医结算事项的公告

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市内就医结算,根据《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医疗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盐医保发〔2021〕68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条件的参保城乡居民,可在全市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含镇、街道医疗机构所属的延伸网点)选择3家定点就医;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条件的参保职工和城乡居民,可在全市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3家定点就医。选定的医疗机构原则上每年可调整1次,参保人可登录盐城市医保微信公众号或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进行变更,也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含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变更。

2、自2021年10月起,参保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就医,须使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刷卡结算,无特殊情况,非刷卡和非选定医疗机构发生的现金费用不再予以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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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盐城市医疗保障局、盐城本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