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千万富豪,虽然已经有54岁;一边是志趣相投的情人,但却是个保安,已婚妇女张丽(化名)周旋于两个男人之间,而千万富豪李某知道张丽已婚,情人宋某某也知道千万富豪的存在。

其实宋某某并不是单身,在遇到张丽之前,家庭美满,妻子不说有多贤惠,但对宋某某也是体贴的,性格很好。虽然宋某某干的是一份保安的工作,但收入还算可观,还能搞搞户外运动,没事的时候就会出去走走,享受惬意的时光,继而与张丽相识。

张丽也喜欢户外运动,两人有许多的共同语言,相谈甚欢,暗生情愫,很快就发展成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从行为上来看,宋某某与张丽都不是什么道德高的人,宋某某拥有“红玫瑰”和“白玫瑰”,日子一度过得滋润。

张丽则同时拥有有钱的情人和有好感的情人,生活上也春风得意,可这样畸形的恋爱,能维持长久吗?

宋某某对自己的女人有占有欲,并且认为张丽就是他的女人,因此在得知张丽还有另一个情人,两人相识已有十多年,不免吃醋,要求张丽与李某断绝关系,张丽答应了,不过她心里面对李某还是不舍的,所以并没有付出行动,与李某仍有联系。

李某经常开豪车接送张丽,两人的关系也瞒不住宋某某,宋某某感到气愤,不过他的怒火从不发泄在张丽的身上,更何况根据张丽的意思,她已经厌倦了李某,可李某对她仍有依恋。而为了完完全全的霸占张丽,宋某某打算报复李某,让他彻底的从这个世界消失。

2015年4月13日,掌握了李某行踪轨迹的宋某某找上了李某,但由于李某并不知道宋某某的存在,因此当宋某某说了“张丽”的名字时,李某还以为是张丽的丈夫找了门,宋某某也没有纠正。

考虑到宋某某是来找他理论的,李某把车开往了偏僻的地方,哪成想宋某某是来要他命的,宋某某把刀刺向了李某的脖子,造成李某死亡,事后,宋某某把李某的尸体埋在了公墓的偏僻处。

不过李某在出门前跟家人说过中午会回家,所以当家人迟迟等不到李某,并且联系不上李某时,心中不免担忧,因此报警。

湖北省荆门市的警方对李某失踪案进行了调查,发现李某失踪前,有一名男子坐上了他的车,且李某失踪后,男子取走了李某银行卡里的2000元,但由于对方把自己隐藏得很深,警方无法看到他的真面目。

不久后,李某失踪前开出去的车也被发现了,但已经被烧毁。而正当警方认为李某已凶多吉少时,有一名男子跑来报警,说在4月15日那天,他遭到了抢劫,歹徒把他迷晕了,并且抢走了他身上的400元,当他醒来时,他发现自己躺在红鹤水库附近。

红鹤水库,那不就是李某的车被发现的地方!警方引起重视,并且男子在报警不久后找了记者,主动爆料他被抢劫的事情,虽然男子是以提醒广大市民为由做出该行为,但男子的言行举止,落在警方的眼里,不免有些可疑,仿佛是为了证明自己那天出现在红鹤水库附近,是因为遭到了抢劫。

当然,案件都讲究证据,警方对男子被抢案也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确认所谓的迷药抢劫案并不存在,男子存在有报假案的嫌疑。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报假案可能会被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并且警方调查到,该名男子与李某失踪存在有联系。而该男子便是宋某某,坐上李某的车是宋某某,取走李某某银行卡里钱的还是宋某某,报假案的依然是宋某某,宋某某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天衣无缝,结果却是破绽百出,最终暴露,被绳之以法。

根据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虽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

但由于宋某某在畸形的恋爱中本身就存在有过错,且为了争情人而非法剥夺李某的生命,犯罪情节是极为严重的,影响十分恶劣,手段残忍,依法予以严惩,另外宋某某在杀人后还取走了死者宋某银行卡里的钱,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根据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场畸形的三角恋,造成了一人死亡、一人判刑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