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0年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正式公布,自主审核单位共新增54个学位点、撤销8个学位点。
54个新增学位点来自27所高校,其中中山大学共新增6个学位点,中国人民大学新增5个学位点,兰州大学、北京大学均新增4个学位点,上海交通大学新增3个学位点。中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同济大学、天津大学、四川大学、厦门大学、南京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南大学等各新增2个学位点。具体名单如下:
撤销学位点名单:
新增学位点名单:
关于自主审核单位
根据2017年3月31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自主审核单位原则上应是我国研究生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科整体水平高,具有较强的综合办学实力,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社会声誉。
此外,自主审核新增的学位授权点必须是已列入本单位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高等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应向社会公开,并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查。期中可进行一次修订。
高等学校应制订新增学位授权点标准,其标准必须高于国家同类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申请基本条件。高等学校应根据《办法》和《意见》要求,制订本单位学位授权审核实施办法,并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查。所确定的本单位自主审核程序应规范、科学、透明,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须对申请新增学位授权点逐一进行表决,获得全体委员2/3(含)以上同意的视为通过。《意见》对自主审核程序各环节、国内外同行专家论证等都有明确要求。
高等学校要合理控制自主审核节奏,根据科学技术发展前沿趋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本单位学科基础条件,以及资源配置能力,统筹考虑新增学位授权点,每年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已有博士学位点数量的5%。高等学校在探索设置新兴交叉学科学位授权点时必须从严把握,属于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和可设置二级学科的不应设置为交叉学科。新增交叉学科学位授权点时,还应征求本单位与交叉学科相关的其它学位授权点意见。
《意见》同时对高等学校加强对新增学位授权点的质量管理,高等学校自主审核新增的学位授权点接受专项评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作出具体规定。
来源:教育部。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