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某部已于2021年11月11日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采购公告”栏目发布了2021年共用信息系统装备预研(系统类项目)指南182条需求信息(涉密174条,公开8条,涉密需求请按照网站“服务指南-涉密查询流程”要求,到网站各分中心现场查询相应公告,公告编号:SHJDGG20211111001),邀请国内有能力从事装备预先研究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定位

定位于面向未来五至十年信息系统装备关键技术研究,预期技术成熟度3-6级。

申报要求

1.申报人应当是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1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信息系统技术研究经历。申报人同年申报及承担的共用信息系统预研技术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包括联合申报的情况),申报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315187502、315187503、315187504、315187505、315187506、315187601六条指南条目中,同一申报单位(不论作为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仅能同时申报3条(含)以下指南条目。

3.项目建议书应涵盖指南发布条目的全部研究目标和内容,不允许针对部分研究内容进行申报(315057206、315077302、315187602、315187603四条指南除外)。鼓励科研院所、院校、企业等以团队攻关形式联合申报项目,联合申报需明确牵头责任单位。对同一指南发布条目,每个单位无论作为牵头单位还是参与单位,只能申报一次,否则取消其该指南条目申报资格。

4.在站博士后、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的科研人员不得作为申报人进行申报。

5.申报的研究项目应满足指南需求信息所列研究目标、技术指标、进度、成果形式要求;申报经费不能超过需求信息所列的经费限额,具体支持经费结合竞争择优立项评审和审查确定。

6.不受理因学术不端、科研诚信不佳、重大失泄密等问题的申报单位,或进入黑名单尚未解禁的申报人和申报单位。

7.涉密指南条目的申报单位(包括联合申报中所有单位)应具有相应保密资质,非涉密指南条目的申报单位无需保密资质。

8.为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此次指南评审对民营企业有相应的扶持政策。拟享受民营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包括联合申报中所有单位)应是非国有资本控股企业。

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

集中受理时提交:

1.《项目建议书》(初审用)纸质9份,A4纸双面黑白打印,普通装订,不得胶装(格式见附件3)。

2.《项目建议书》(会议评审用)纸质17份,A4纸双面打印,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4)。

3.《申报单位信息表》纸质1份,A4纸打印,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团队所有单位均提供,可并行盖章。格式见附件5)。

4.申报涉密信息的申报单位,需提交申报单位保密资质复印件1份(联合申报项目的,团队所有单位均须提供),A4纸,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须与保密资质单位名称一致);如保密资质的单位名称与《项目建议书》、《申报单位信息表》不一致,须提供证明材料。

5.拟享受民营企业扶持政策的,申报单位须提供非国有资本控股证明1份(联合申报项目的,团队所有单位均须提供),A4纸,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须与非国有资本控股证明单位名称一致)。

6.《经费概算书》纸质17份,A4纸双面打印,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6)。

7.光盘1份,内含《项目建议书》(初审用)word文件、《申报单位信息表》word文件、申报单位保密资质扫描件jpg文件(仅申报涉密项目提交)、《项目建议书》(会议评审用)word文件、《经费概算书》word文件、《全军装备价格报审价软件》.atk数据文件包(软件见附件6)。

(二)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

1.项目建议书电子版命名规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简称-建议书。

2.经费概算书电子版命名规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简称-经费概算书。

3.申报单位信息表电子版命名规则:申报单位简称-信息表。

4.保密资质电子版命名规则:申报单位简称-保密资质。

(三)注意事项

1.信息系统预研指南条目名称包括2部分内容:“315XXXXX(项目编号)XXXXX(项目名称)”。例如:指南条目“315077110意图驱动的安全智能配置技术”,表示此指南对应的项目编号为“315077110”,项目名称为“意图驱动的安全智能配置技术”。

2.《项目建议书》(初审用)不得体现任何单位或申报人信息,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

3.《项目建议书》、《经费概算书》填写的编号、名称须与指南需求信息一致。

4.《经费概算书》四个模板选择一个填写。多个单位联合申报(参研而非外协)承担一个项目的,填写联合申报模板,责任单位填写责任单位总概算书,各承研单位(含责任单位)填写参研单位概算书;一个单位独立申报承担一个项目的,填写单独申报模板。同时填报《全军装备价格报审价软件》,导出.atk数据文件包上报。

5.各项目经费申报价格不得超过指南条目所列的经费限额。

6.会议评审项目建议书封面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联合申报项目的须加盖所有申报单位公章,可接受并行盖章的多个盖章封面)。至少有一份为鲜章,其它可为复印章。

7.刻录的光盘应确保在WINDOWS 7系统可读。

8.对于联合申报的情况,牵头单位应确保具备与参研单位签订合同的条件。

指南情况对接

具体组织上分申报意向及指南问题提交、指南整体情况介绍及答疑两个环节。

1.申报意向及指南问题提交

时间:11月19日上午8:30-11:30。

地点:北京市远望楼宾馆(具体地点见宾馆大堂指示)。

要求:请各单位提前填写《项目申报意向确认登记表》(见附件7),并按附件8模板格式要求提交对指南的书面提问,提交现场不作问题解答。书面提问中涉及对指南内容疑问的,请务必标注清楚需提问的具体指南编号,每个领域单独成文。对涉密指南提交申报意向及问题的单位,提交人员须携带本单位保密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人员核查后方可接收申报意向及指南问题。

2.指南整体情况介绍

时间:

(1)指南编号前五位为31501、31502、31503、31510、31515的安排在11月23日上午08:30-11:30;

(2)指南编号前五位为31504、31506、31508、31519的安排在11月23日下午14:30-17:30;

(3)指南编号前五位为31505、31507、31516、31518的安排在11月24日上午08:30-11:30。

地点:北京市远望楼宾馆(具体地点见宾馆大堂指示)。

具体安排:组织相关专家就指南编制的背景情况、整体考虑作说明,并就各单位提出的书面提问进行答疑。答疑原则上仅回答前期书面提交问题,新增问题不再回答。

要求:对涉密指南情况介绍会,参会人员须携带本单位保密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核查登记后方可进入会场。每个会场原则上每个单位仅限1人进入。

申报受理

本次发布的指南条目不进行网上对接,申报材料采取现场集中受理方式,非现场申报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2021年12月9日-12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受理地点:北京市远望楼宾馆(具体地点见宾馆大堂指示)。

集中受理时,每个申报项目的9份初审申报书需放入一个文件袋中,封面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申报人及联系方式。会审申报书参照初审申报书处理方式执行。

现场集中受理的同时完成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以下情况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

1.申报材料不齐全;

2.申报项目的编号、名称与需求信息不符;

3.申报单位中存在保密资质不满足申报课题密级要求的情况;

4.申报人上报的初审材料中透露申报单位及申报人信息;

5.有关材料未按要求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公章与申报单位不符;

6.申报单位不论作为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多次申报同一条指南条目;

7.拟享受民营企业扶持政策,但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没有非国有资本控股证明的;

8.其他明显不符合申报要求和材料格式要求的。

现场形式审查未通过的申报材料,可修改后在项目受理期内再次提交,超过受理期限不予受理。

评审与结果反馈

1.项目择优评审分为初审(盲审形式)和会议评审。

2.初审采取专家书面评审方式,申报单位不到现场答辩。对通过初审的单位将另行通知后续会议评审的时间安排及要求。

3.会议评审采取现场答辩方式,申报单位须到现场答辩,采取专家打分形式择优推荐拟立项单位。

4.会议评审后,入围候选单位信息将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日。

疫情防控要求

1.立项评审过程中的所有活动严格按照北京市新冠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执行。

2.按答辩当日国家疫情通报情况,若申报人因疫情不能到会答辩的,经指南发布单位批准,可授权参研单位的项目组人员答辩。非申报人答辩时请携带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当日疫情通报网页打印件和申报单位书面授权书。

会务联系人:卢元,18571615768;李逢春,18511834222。

附件:

1.网上发布指南清单(公开发布)

2.立项评审工作规范

3.预研项目建议书初审模板

4.预研项目建议书会议评审模板

5.申报单位信息表模板

6.课题经费概算书模板

7.项目申报意向确认登记表

8.指南问题登记表

来源: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