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通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徐文龙等6名被告人涉嫌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恶势力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认为,徐文龙等6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多次实施开设赌场;采用暴力、恐吓等方式强行索要赌债,随意殴打他人,为非作恶,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徐文龙系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对集团成员受其组织、邀约参与的所有犯罪行为负责,组织实施了4起开设赌场案,情节严重;2起寻衅滋事案,致一人轻伤一级、一人轻微伤;1起故意伤害案,致一人轻伤二级;1起非法拘禁案,致一人轻微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以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数罪并罚,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程序后,该案已完成庭审程序。徐文龙等6名被告人全部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合议庭将结合证据认真评议后,择日依法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