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1日至13日,湛江市坡头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陈春丽同志代表坡头区人民法院向大会作法院工作报告,报告获大会全票通过。

颁发证书

13日下午,陈春丽同志当选为坡头区人民法院院长,并由坡头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奇石颁发当选证书。当选后,陈春丽同志与新当选人员一起面向宪法庄严宣誓。

宪法宣誓

会议期间,坡头法院部分中层领导分别到各人大代表团旁听代表审议、讨论法院工作报告,认真听取了意见建议。与会代表普遍认为坡头法院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职责,积极发挥了审判职能作用,报告亮点丰富、内容详实,有力展现法院服务保障坡头区发展的工作成绩。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坡头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是上级法院正确指导,区政府、区政协、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更是全院干警坚守初心、担当使命,司法为民、奋勇拼搏的结果。

未来五年,坡头法院将在陈春丽院长的带领下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加坚定不移的决心、更加踏实勤恳的作风、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司法职责,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创新落实便民举措,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为坡头区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核心区”“全市创新驱动引领区”“全市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区”“全市社会治理样板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