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电子烟”

也会被捕?

原来这种会上头的“电子烟

是新型毒品

近日

仙游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贩卖毒品

对蔡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21年8月间,犯罪嫌疑人蔡某向其好友杨某之间相互买卖“电子烟”,被县公安局查获。经鉴定,蔡某买卖的“电子烟”焦油中,含有合成大麻素成分,其行为涉嫌贩卖毒品罪。

警惕

据悉,电子烟叫做“上头电子烟”,是近两年才出现的新事物,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有着与卷烟一样的烟雾、味道和感觉,特别之处是能够让人体会到不一般的“快感”。因为这种电子烟的烟油里面含有合成大麻素。

这种成分于2021年7月1日,被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正式被国家纳入管制范围,属于新精神活性物质,也被称为“第三代毒品”。

这种新型毒品的致幻性、成瘾性远大于传统毒品,吸食之后会产生一种类似醉酒的感觉,说话语无伦次,吐字不清,同时还会出现焦虑、烦躁、失眠的症状,严重的还会出现幻觉,甚至妄想别人会加害自己。长期吸食会导致心血管系统疾病以及精神错乱,同时也存在致癌、死亡的风险。

莆田有抽烟习惯的市民们

千万可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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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闽中网转自仙游今报

▌法律顾问:福建凌龙律师事务所 陈少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