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余国鹏

近日,教育部在答复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636号建议“关于改善炒作学区房,保障教育资源共享的建议”时表示,学区房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优质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校际间办学质量存在差异的问题。下一步,教育部将研究制定《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完善政策保障措施,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热”问题。

教育、住房,都是关系民众切身利益的大问题,而当这两个问题叠加、融合在一起,其带来的社会影响就非常值得重视了。长期以来,“天价学区房”“几百万只能买卫生间那么大”等新闻不时曝出,每次都引来网友一片热议。这些高得令人咋舌的房价后面,往往都有一个决定性因素——一所在省(区、市)乃至全国都具有品牌影响力的学校,只要买了该学校所关联片区的住房,就等于拥有入校就读的资格,这就是所谓的“择校先择房”。可见,学区房之所以能售出天价,在于优质教育资源的加成,甚至一定情况下,在总房价中,这种加成的占比远远大过房屋本身的价值。学区房的存在,不仅违背了中央“房住不炒”的明确指示,更是对教育公平、社会公平的一种损害,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遏制。

但“择校热”高温不退,这就不仅是教育问题了,更直接关涉就业、收入、个人发展等方面。学校教育是一个分阶段的成长系统,前一阶段所在的学校、所获得的教育成果,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学生下一阶段的就读学校。就这样环环相扣,一个有品质、有品牌、有口碑的小学,往往能给家长带来很大的想象空间和确定性:孩子将来能上国内外一流高校。而一流高校对应的,是好的工作岗位和灿烂的人生前景。这些直接关系民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集中起来,全部聚焦在“择校”这个点上,学区房想不热都不行。

因此,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热问题,还需各相关部门参与进来、主动作为,形成社会合力。教育公平是决定性的、最大的公平。正如教育部给全国人大建议的答复中所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必须加快推进,才能保障所有人同等享有优质教育的权利,也就是保障所有人平等发展的权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监管、引导,努力杜绝用人单位学历歧视的行为,促进人才市场转变聘用人才观念。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要带头示范,增强人才招聘、退出机制的弹性,更加注重个人能力和工作实绩,而不是“一纸简历定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