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医疗审核二处副处长杨敏毅涉嫌受贿一案的起诉书发布:为医药企业(门诊部)经营者在医保业务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15名医药企业(门诊部)经营者财物,共计人民币348万余元、港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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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杭州廉政网2020年7月24日发布: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医疗审核二处副处长杨敏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并经杭州市监委指定管辖,接受余杭区监委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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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起诉书所述具体事实分诉如下: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杨敏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追究其刑事责任,且部分受贿事实具有索贿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对该部分事实应从重处罚。

来源:江苏省医药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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