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买菜

遇到菜商缺斤短两

怎么办???

近日

刘大妈就遇到了难题!

电话聊天

“你好,请问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吗?我怀疑这边卖鱼的商贩秤不准,请你们过来检查下。”

好的,我们马上到!

接到群众举报电话后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

携带标准砝码等检定设备

奔赴城区某农贸市场

对被举报的电子秤

进行计量检定

经查,卖鱼商贩王某使用的是未经检定的电子作弊秤,该类电子秤可通过程序设置随意改变称重量值,从而达到赚取黑心钱的目的。执法人员当场没收了该电子秤,并依法对王某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为规范农贸市场计量行为

保障使用的计量器具准确、可靠

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织工作人员

对全市40余家农贸市场

1500台电子秤

进行免费强制检定!

检查内容

电子秤计量是否精确

是否存在短斤少两

是否存在破坏电子秤准确度

私自改装现象

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定计量器具行为

是否存在使用超检定周期计量器具行为

对检定合格的电子秤张贴计量检定合格证,对检定不合格的责令停止使用,并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检测下来

绝大多数电子秤

都检定合格

不合格的产品

仅为个位数

对于这些违法的商贩

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十六条 使用计量器具不得破坏其准确度,损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

第二十六条 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第二十七条 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制造、修理、销售的计量器具不合格,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六条 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没收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过市场监管局多年努力

我市农贸市场经营秩序

日趋规范

但计量违法行为

仍有发生!

市场监管局

工作人员

虽然每年都对农贸市场检验,但在平时生活中,部分不法商贩依旧铤而走险,私自换成未经检定的作弊秤坑蒙消费者,该行为多见于水产及活禽交易,具有隐蔽性强、难以复秤的特点。

“ 消费者该注意哪些?”

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

消费者购买商品时,需留意使用的秤是否粘贴强制检定合格标签,怀疑称重不准,可到市场的公平秤复核,或者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人人心中都有一杆秤

只有心中的秤准了

社会才会多一份诚信和公平!

小计量关乎大民生

为进一步解决部分不良商家

违法使用作弊秤

市场监管局

计划从加强农贸市场管理角度

来解决此类问题

要求市场主办方

统一配发电子秤

目前正处于试点阶段

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电话:12315

来源:泰兴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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