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把关爱帮扶送到受处分干部心坎上

来源:宿州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灵璧县纪委监委 宋可

“受处分后,组织对我没有放弃,一直激励我,没想到,处分期刚过,又获得了重用,我要更加努力,不辜负组织的信任。”今年5月,灵璧县下楼镇一位党委委员因工作失误受到党纪处分。之后,组织结合他的特长,安排他负责宣传工作。其在移风易俗宣传推广,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等方面大胆创新,成效明显,得到了上下一致好评,并被组织再次重用。

这是灵璧县纪检监察机关督办各单位党组织做好受处分干部帮扶教育工作的一个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灵璧县纪委监委在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强化监督调查处置的同时,积极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关爱帮扶,避免“一处了之”,有效激励干部悔过自新、担当作为,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出台《关于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关爱帮扶工作暂行办法》,明确工作原则、责任单位,并对具体工作方案和环节进行敲定。强化“监督意识”、“关爱意识”、“帮扶意识”,避免所在单位戴“有色眼镜”看待受处分者,真正落实组织关爱,保障人文关怀,激励“跌倒者”站起来。

优选关爱帮扶责任人,提前熟悉受处分人员违纪案情、工作表现、思想情绪等状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关爱帮扶工作方案,做到有的放矢。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帮助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处分,对思想转变好、综合素质高、工作成绩优的,积极向组织推荐使用。

县纪委监委全程跟踪监督关爱帮扶工作,以回访教育的形式,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关爱帮扶反馈信息,督促党组织把关爱帮扶做到受处分干部心坎上,严防关爱流于形式,帮扶走样落空。

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或督促各级党组织开展关爱帮扶、回访教育126人次,其中15人处分期满后获组织重用或提拔,6名受处分人员在处分期满的考察评价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受处分虽然对党员干部的发展有影响,但并不意味着再没有进步的机会。不能让一次处分像终生魔咒一样,捆住了党员干部的手脚。”灵璧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坦言,我们要把受处分干部的关爱帮扶工作做细做实,切实让纪律处分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预期效果。

来源:宿州市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