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细则》明确了《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要求我省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抽检论文覆盖全省所有本科层次普通高校(军事院校除外)及其全部本科专业。按照《细则》,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

教育厅根据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对有毕业论文要求的本科专业,制定《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评议专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结合评议要素进行评议。其他形式的毕业论文(如毕业设计、毕业作品、发明、专利、毕业实习报告、案例分析、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实践报告、设计策划方案、创作作品等),评议专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参考评议要素进行评议。评议采用百分制评分,根据总分确定“优秀”(90≤优秀<100)、“良好”(75≤良好<90)、“一般”(60≤一般<75)、“不合格”(<60)四个等级。

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教育厅将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减少相关高校招生计划,同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高校应对有关部门、学院和个人的人才培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的,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教育厅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直至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赵子君 编辑 曹劲松 校对 王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