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先生曾说过“人能尽其才,则百事俱举;百事举矣,则富强不足谋也”,意思是人们已经发挥了他们的才能,那么百业就会兴起;百业兴起,那么富强之事就不值得去谋划了。充分说明了要想民族振兴,国家富强,就要重视人才。纵观历史,一个国家的繁荣昌盛始终离不开优秀的人才,人才是国家发展最核心的要素,国家发展靠人才,民族振兴靠人才。

我国作为农业大国,为加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建设社会主义强国,早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就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习总书记指出,要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千千万万个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培养千千万万名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同时指出,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乡村振兴离不开人才振兴。

乡村振兴,人才为要。今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提出了乡村人才振兴的总体要求和具体政策措施。明确了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意见》强调,坚持把乡村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大力培养本土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人才振兴保障措施,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意见》还提出了到2025年的目标任务,即乡村人才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乡村振兴各领域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各类人才支持服务乡村格局基本形成,乡村人才初步满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本需要。

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促进法”),根据专章规定了乡村人才振兴的法律制度,将乡村人才振兴的政策以法律的形式进行规定,对于稳定推进乡村的人才振兴提供了制度基础。推动乡村振兴发展,人才是基本保障。

近日,中共吕梁市委办公室、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全市乡村人才队伍建设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将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与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和各项建设紧密结合,全力实施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村工匠能手培育、乡村服务精英人才培育、吕梁山护工培育提升等五大行动。

乡村振兴,乡村是土壤,人才是肥料。乡村振兴,必须把人才振兴放在重要位置,聚天下人才用之。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农村人才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根本,农业人才兴则农业兴, 农村人才强则乡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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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