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相关要求,实施好政府指导价管理,并做好收费信息公开、收费行为监督等工作,近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1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邮件、网站、信函、传真等渠道提出意见建议。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对“双减”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其中明确要求强化培训收费监管,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2021年8月,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进一步明确落实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要求。
管理办法对标对表《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等文件要求,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管理参照执行。在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定价范围和原则、定价权限、成本构成与核定、收费信息公开、收费行为监管等方面严格落实国家规定。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多、规模大、班型及授课方式多样等实际情况,重点细化2方面内容:
明确定价规则
按照国家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地政府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浮动幅度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可不限。培训机构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北京市按照国家文件规定,制订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定价规则——
明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浮动幅度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
明确定价班型
根据国家规定的主要定价班型,将定价班型主要分为10人以下、10~35人、35人以上三种类型。按照简单明了易操作的原则,管理办法以线下10~35人班型的标准课程时长的培训收费标准为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其他班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由培训机构按照规定的与10~35人班型的比价系数计算确定,线上收费按照规定的与线下收费的比价系数计算确定。
明确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按照国家规定的制定收费标准的原则、主要考虑因素,成本构成、主要指标审核的原则等科学制定收费标准。有关部门将适时对收费政策开展评估,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完善。
强化社会监督
加强收费信息公开,要求培训机构将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收费及退费办法、教师资质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
强化学科类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在国家要求基础上,建立培训机构成本公开制度,要求培训机构每年在官方网站和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开上年度成本费用等信息。
管理办法的出台,将为北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提供长效的有针对性的规范,有利于更好发挥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的合力,促进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负担、引导培训机构回归公益属性。据了解,目前,市发展改革委正会同市教委,按照国家要求研究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拟于近期出台。
什么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
为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项目鉴别管理,近日,教育部制定了《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校外培训,适用该指南。
鉴别依据
《指南》明确了学科类培训项目鉴别依据,主要从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评价方式等维度进行综合考量。如符合以下特征,即判定为学科类培训项目:
培训目的:以学科知识与技能培训为导向,主要为提升学科学习成绩服务。
培训内容:主要涉及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学习内容。
培训方式:重在进行学科知识讲解、听说读写算等学科能力训练,以预习、授课和巩固练习等为主要过程,以教师(包括虚拟者、人工智能等)讲授示范、互动等为主要形式。
结果评价:对学生的评价侧重甄别与选拔,以学习成绩、考试结果等作为主要评价依据。
实施要求
《指南》强调,要完善相关制度建设。
建立分级指导机制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统筹,当地方出现鉴别偏差或困难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指导和纠正。当出现较大争议或难以鉴别时,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提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研究裁决。根据工作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可协助非学科类培训主管部门,提供有关项目分类鉴别意见,并对“学科类”鉴别有最终决定权。
建立专家鉴别制度
各地要组建专家组或委托专业机构,对无法直接判断的培训项目进行综合研判,得出鉴别意见。鉴别专家组应包括相关学科、课程、教学等方面专家,且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未在培训机构中任职或兼职、属于非利益相关方。
强化机构行业自律
培训机构要进行自我研判、自评自查,规范开展培训活动,不得出现名不符实的情况,不得隐形变异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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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央视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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