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犬只管理工作,引导群众文明养犬,11月16日上午,新津公安分局在城区开展犬只管理专项整治宣传活动,增强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意识,进一步营造和谐、文明、优美的生活环境。
活动中,民警对城区内部分犬只诊疗、美容机构等从事与犬只相关的经营活动场所,依法进行了检查。在人流量较大的广场、小区,以散发宣传资料张贴通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向市民讲解不按规定拴(圈)养犬只、敞放犬只,犬只外出不佩戴狗绳以及未及时自觉清除犬只排泄粪便和养犬噪音扰民带来的危害和法律后果,及时劝导、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
同时,民警还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耐心讲解文明养犬注意事项,宣传养犬有关法律法规,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当场进行劝导,及时纠正不文明行为,引导群众文明养犬。
此次宣传
出动民警1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粘贴宣传海报20余份,通过“宣传发动、教育引导、依法处置”的原则,促进养犬人遵守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减少不规范养犬对人民群众生活的影响,实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把群众期盼的事办好,切实维护辖区居民的人身安全。
蜀黍提醒广大市民:
要做到文明养犬,安全养犬。在小区、广场遛犬时,一定要携带工具,随时清理犬只粪便;为犬只佩戴牵引绳,防止犬只误伤他人或走失。文明养犬是社会文明的一种体现,争做文明养犬人,创建人犬和谐的美好家园,是每名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
来源:新津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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