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十四五”江苏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危废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及工作安排。

通知如下,左右滑动查看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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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产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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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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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规范化环境管理省级评估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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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江苏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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