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松桃苗族自治县盘石镇紧扣产业发展“八要素”,纵深推进“村社合一”,创新“组织联建、资源联合、发展联动、工作联管、风险联担、成果联享”的“六联”机制,有效破解村集体经济薄弱、发展不平衡、效益不明显等难题,实现全镇20个村集体经济年创收均达10万元以上,为乡村振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组织联建,筑牢实施主体。按照“党支部+合作社+农户”的方式,由村党支部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分别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集体合作社理事长、社长,建立村“两委”成员负责制,推进村“两委”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构建了党组织、村委会、合作社“三驾马车一根绳”的“村企合一”组织构架。由镇党委统筹,联合各村专业合作社注册成立镇级专业合作社总社,分别从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中推选出合作总社理事长、社长,吸纳优秀村干部、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村民代表等进入理事会。合作社总社负责统筹各村合作社的项目、资金、人力等资源,因地、因产、因人实施全镇产业发展项目,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及行业壁垒,形成党委领导、村村联盟、各司其职的抱团式发展格局。目前,盘石镇共成立20个村专业合作社、1个镇级专业合作总社。
资源联合,理清发展思路。以县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全县产业发展总体布局为基础,将县级产业扶贫资金、龙头企业注资、各村合作社资金、贷款资金通过注入村合作总社股份的形式进行整合,将全镇可发展耕地、林地等资源通过流转、入股、转让等方式进行整合,将现有县级产业扶贫项目、镇级产业扶贫项目通过下放合作总社的方式进行整合,根据现有资源特点及优势,因地制宜研究规划形成“一茶、两畜、四坝、N特色”的产业发展总体布局,为全镇产业发展绘制出科学精准的发展蓝图。自2016年以来,县级下拨产业扶贫资金2454万元、全镇自筹资金2256万元,流转林地1.2万亩、耕地3500亩,实施产业扶贫项目45个,规划实施油茶3.9万亩,肉鸡30万羽和生猪代养2万头,4个500亩响水洞贡米种植坝区,农家乐、度假村等特色乡村产业。
发展联动,汇聚各方优势。由县级支持,镇党委统筹,对合作总社、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等发展主体的职责进行明确,由合作总社负责项目的分配及指导、村专业合作社负责具体产业实施及管理、龙头企业负责产业的技术服务和产品包销、农户负责具体产业劳作,形成项目规划、实施、管理、服务责任链条闭合回路。同时,根据具体实施的产业项目需求,实行联村实施、“飞地模式”实施等多种模式发展产业,由镇级合作总社灵活选派、调配镇农技专家、村干部、农村致富能手、季节性劳动力跨村跨域参与产业项目实施,推动各项产业快速协调发展。目前,实施生猪代养、响水洞贡米种植等联村产业29个,“飞地模式”产业3个,跨村跨域选派调配干部群众821人次。
工作联管,增强发展效益。根据村级管理和合作社运作要求,制定《村干部工作职责》《合作社社员职责》等制度,按照村干部双重身份和双重职责,由镇党委、合作总社进行双重管理和考核,将村干部薪金、社员分红金与考核结果直接挂钩,对因工作不力、管护不力导致产业低产或盈亏的村,取消相关村干部绩效发放、村党支部评先评优资格,倒逼干事创业、担当作为。以村为单位,组建党员先锋队,设立调配物资岗、组织劳力岗、调解纠纷岗等岗位,按照自愿认岗和公示明岗原则让党员自己选岗、严格履职,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现有党员先锋队20支,设岗5个。
风险联担,提振创业信心。将村集体经济资产量化为股份,按照村集体占50%,村干部、致富带头人、农户以土地、资金入股50%的方式共同参与村集体经济发展管理,形成“利益共同体”,有效破解村干部不敢领办、村民不敢参与的难题。同时以盘石村为试点,创新建立“风险担保金”机制,由龙头企业担保,村干部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贷款所得资金存入专户,无论盈利亏损,均不可取出,如村干部因非离职原因退出合作社,将按照一定比例扣除“风险担保金”,作为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将产业发展责任紧紧压实到村干部肩上。目前,已有160万元的“风险担保金”。
成果联享,实现富民强村。通过“村社合一”,探索可持续发展分红模式,在扣除股东分红后,剩余利润按照“532”(50%滚动发展资金,30%贫困户分红,20%办公及公益资金)模式分红,实现效益联享。根据产业发展需求,由合作社统筹组织各村劳动力到产业基地务工,促进群众就近就业增收。坚持富产为民,按照一本3000元,二本1500元,高职800元,重点高中、初中800元标准,每年从村集体经济中提取资金作为助学奖励金,引导村民重视教育,实现经济发展与教育提升双促进。同时,采取年终分红方式为百姓代缴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的公益性作用,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与威信。(胡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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