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劝返梅县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的通告

2021年来,梅县区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多次敦促本区户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尽快主动与户籍所在地党委政府、派出所取得联系,并尽快回国。通过政策感召和多方劝导,已有部分人员明确近日回国,在国内的部分人员已返回户籍地党委政府、派出所说明情况,但仍有部分人员不知悔改、执迷不悟,无视政府部门政策宣传和大力规劝,拒不回国、处于失联状态或在国内拒不配合到户籍地党委政府、派出所说明情况。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下29名梅县籍涉缅北人员或处于失联的人员,必须在2021年11月30日前,本人或其家属主动联系司法机关,回国自首的,可以视情依法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并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滞留缅北人员不主动入境投案自首或家属不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对滞留缅北人员进行劝返工作、超期未归的,将视个人情况进一步采取冻结社保、银行卡、手机卡等严厉惩戒措施。 梅县区公安机关对涉嫌电信诈骗、网络赌博、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线索深挖彻查,从重、从严打击。

附:梅县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名单

特此通告

梅县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 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

梅县区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名单

1、李佳红,4414211*****051123,梅县区梅西镇丰田村塘排

2、凌传慎,4414211*****281131,梅县区梅西镇龙虎居委上街

3、凌传谨,4414211*****251156,梅州市梅县区梅西镇龙虎居委上街

4、曾佳,441421199510061127,梅州市梅县区梅西镇宜塘村寨下

5、钟汉,4414211*****041910,梅县区南口镇圩镇大东街91号

6、钟婉琳,4414211*****271949,梅县区南口镇圩镇大东街91号

7、刘葆蔚,4414211*****091918,梅县区南口镇仙湖村念塘

8、罗佳平,441421200006082215,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增梅村大石板

9、廖欢,44142120*****10011,梅县区松口镇大黄村塔前

10、梁惠艳,4414211*****060049,梅县区松口镇镇郊村登岸楼

11、廖俊龙,4414211*****125339,梅县区松口镇圳头村双山

12、李艳春,4414211*****01532x,梅县区松口镇南下村五星

13、叶建雄,4414211*****212718,梅县区畲江镇上墩村坝里

14、吴星海,4414211*****022711,县区畲江镇官铺村水库下村

15、郭宇浩,441421*****7012712,梅县区畲江镇居委会宿舍

16、温志标,4414211*****091415,梅县区石坑镇澄上村排里

17、张咪,4414211*****301425,梅县区石坑镇扬化村坳子上

18、袁凯平,4414811*****161691,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富贵花园第一区A5栋201房

19、罗林峰,4414212*****283412,梅县区梅南镇顺里村松二

20、李思华,4414021*****04234X,梅县区程江镇横岗村黄坑余屋

21、罗国昭,4414211*****106737,梅县区程江镇槐岗村蓉塘尾罗屋

22、邓鹏,4414211*****086917,梅县区新城办事处B5栋301号

23、古国龙,4414211*****263412,梅县区梅南镇新塘村溪角

24、郑智辉,4414212*****280251,梅县区城东镇葵上村郑屋

25、钟孟酉,4414211*****184632,梅县区雁洋镇石楼村山口

26、吴凌,4414211*****256411,梅县区白渡镇嵩溪村乾在

27、丘海平,4414211*****093112,梅县区水车镇水声村六组

28、王桂芬,4414211*****295546,梅县区松源镇金星村湖秋里

29、刘欢,4414211*****130819,梅县区石扇镇建新村狮山岭下

来源:平安梅县

关于劝返大埔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的通告

2021年来,大埔县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多次敦促本县户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尽快主动与户籍所在地党委政府、派出所取得联系,并尽快回国。通过政策感召和多方劝导,已有部分人员明确近日回国,在国内的部分人员已返回户籍地党委政府、派出所说明情况,但仍有部分人员不知悔改、执迷不悟,无视政府部门政策宣传和大力规劝,拒不回国、处于失联状态或在国内拒不配合到户籍地党委政府、派出所说明情况。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下45名大埔籍涉缅北人员或处于失联的人员,必须在2021年11月30日前,本人或其家属主动联系司法机关,回国自首的,可以视情依法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并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滞留缅北人员不主动入境投案自首或家属不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对滞留缅北人员进行劝返工作、超期未归的,将视个人情况进一步采取冻结社保、银行卡、手机卡等严厉惩戒措施。

大埔县公安机关对涉嫌电信诈骗、网络赌博、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线索深挖彻查,从重、从严打击。

附:大埔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名单

特此通告

大埔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

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

关于劝返五华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的通告(附名单)

2021年来,五华县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多次敦促本县户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尽快主动与户籍所在地党委政府、派出所取得联系,并尽快回国。通过政策感召和多方劝导,已有部分人员明确近日回国,在国内的部分人员已返回户籍地党委政府、派出所说明情况,但仍有部分人员不知悔改、执迷不悟,无视政府部门政策宣传和大力规劝,拒不回国、处于失联状态或在国内拒不配合到户籍地党委政府、派出所说明情况。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下39名五华籍涉缅北人员或处于失联的人员,必须在2021年11月20日前,主动联系户籍所在地党委政府、派出所,并且在回国前七天向当地党委政府、派出所报备相关回国信息,严禁闯关,私自偷渡回国。超期未归的,将视个人情况进一步采取冻结社保、银行卡、手机卡等严厉惩戒措施。

另外,五华县公安机关将对涉嫌电信诈骗、网络赌博、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线索深挖彻查,从重、从严、从快打击。

附:五华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名单

特此通告

五华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

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局

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

五华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名单

关于敦促滞留缅北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丰顺籍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惩处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给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目前仍滞留在缅北地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丰顺籍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本人或其家属主动联系司法机关,回国自首的,可以视情依法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并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二、滞留缅北人员不主动入境投案自首或家属不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对滞留缅北人员进行劝返工作、超期未归的,将视个人情况进一步采取冻结社保、银行卡、手机卡等严厉惩戒措施。公安机关将对涉嫌电信诈骗、网络赌博、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线索深挖彻查,从重、从严打击。

三、本通告所称违法犯罪活动包括:

(一)直接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

(二)为他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出借、出租、出售银行卡、手机卡、微信、QQ等通讯工具、第三方支付工具的;

(三)偷越国(边)境或组织、运送违法犯罪嫌疑人偷越国(边)境的;

(四)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等非法活动或以其他方式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的。

四、敦促违法犯罪嫌疑人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投案或举报方式:联系户籍地公安机关、拨打110。(联系人:洪警官 联系方式:19926186122)。

丰顺县公安局

2021年11月15日

来源:平安梅县\平安大埔、平安五华、平安丰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