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关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审理情况,并发布了几起电诈典型案例。法官提醒,电信网络诈骗手段五花八门、翻新快,希望这些案例能够帮助广大市民识别骗子们的手段,提高大家的自我防范意识以及识骗、防骗、反骗能力。

案例1:“电视剧”里藏陷阱

基本案情:2017年8月至9月份期间,魏某某、徐某某伙同他人利用网络发布出售电视剧视频APP账号等虚假信息,骗取他人财物。魏某某负责跟被害人聊天,向被害人出售虚假的电视剧链接,然后联系徐某某提供收款二维码,诱骗被害人识别二维码付款,徐某某收款后与魏某某等人按比例分赃。徐某某、赵某某明知徐某某实施诈骗事实仍出借支付宝收款二维码为其犯罪提供便利。自2017年8月至案发,魏某某参与诈骗5起,共计诈骗37973元;徐某某参与诈骗10起,共计诈骗80078元。其中,徐某某帮助收款23809元;赵某某帮助收款10111元。

裁判结果:一审法院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被告人魏某某、徐某某、赵某某等人以诈骗罪分别判处缓刑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刑罚。宣判后,被告人魏某某、徐某某提起上诉。蚌埠中院经依法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2:“花呗”套现坑害人

基本案情: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期间,在合肥市经开区芙蓉路某服装厂宿舍1栋509室内,孙某某以帮客户开通支付宝“花呗”境外额度进行套现为由,先后骗取牛某某、孙某、陈某某等多名被害人钱款。通过对涉案账户统计,共计有45名被害人向被告人孙某某账户转款96448.59元。在上述期间内,罗某某明知孙某某实施诈骗行为,仍通过支付宝帮助收取所骗钱款57010.4元,取现2500元。

裁判结果:审法院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被告人孙某某和罗某某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有期徒刑二年。

宣判后,被告人孙某某和罗某某均提起上诉。蚌埠中院经依法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3:游戏包装设骗局

基本案情:2018年5月,陈某被安徽宿州某网络科技公司区域经委派到该公司铜陵分公司任主管,推广“唐门江湖”、“剑道永恒”等网络游戏,聘用胡某某、刘某等人为分公司游戏推广员。公司为推广员提供QQ号,陈某另让胡某某、刘某等人注册微信小号,并提供美女照片,让胡某某、刘某等人将QQ号和微信小号包装成年轻美女的QQ和微信,以年轻貌美女孩身份诱骗男性玩家下载并注册公司推广的游戏并向游戏中充值。陈某、胡某某、刘某等人通过玩家游戏充值数额提升个人业绩。2018年6月至7月,为提升个人业绩,获得更多业务提成,陈某伙同胡某某用女性身份以在游戏中结婚买礼服、买手表、看望男方、生病住院要用钱等为借口,骗取曹某某31462元;陈某伙同刘某采取上述手段,编造理由骗取蒋某某13090元。

裁判结果:一审法院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被告人陈某、胡某某、刘某犯诈骗罪被分别判处二年至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宣判后,胡某某提起上诉。二审审理过程中,胡某某申请撤回上诉。蚌埠中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规定,裁定准许胡某某撤回上诉。

案例4:诱使刷单坑骗人

基本案情:2019年1月6日,陈某伙同李某某、周某、杨某(另案处理)采用引诱被害人王某某进行淘宝刷单返现的方式,致使受害人王某某通过支付宝扫码支付的支付方式导致账户中的8000元人民币被骗取。在实施诈骗的过程中,由某负责在兼职群发广告引诱被害人添加其为QQ好友,周某、杨某、陈某负责具体指挥受害人进行操作。

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被告人陈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判后,被告人陈某表示认罪服判。

蚌埠新闻网记者 吴媛媛